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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年中自查情况公示
社会评价意见内容及编号 | 整改目标 | 年中自查情况 |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
普法工作仍需加强。(网上市民代表意见第27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代表意见1条、城镇居民意见1条、网上市民代表意见22条、网上热心市民意见3条) | 健全普法机制,推动实施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跟进考核督导工作。深化案例发布等以案释法工作。制播“开心学法”和“阿普说法”各48期,编发普法杂志6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6期。组织开展“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参观、法治进校园、法治文艺“进社区入广场”等专题普法活动。 | 一、提请市两办于4月15日印发《关于建立杭州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市委办发〔2017〕22号),明确第一批34家单位主体责任;举办普法责任制工作专题培训班进行专题部署,并报请市两办于5月15日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下达年度任务分解;经广泛征求意见,由市普法办于6月29日印发实施办法,明确配套措施;对普法工作要点明确的市级普法项目,继续开展专题督导。 二、按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做好调研摸底、机制完善等以案释法的基础工作;联合杭州经济广播电台FM91.8推出广播普法节目《空中阿普》,每周一期,以鲜活的案例进行普法。 三、继续办好普法专题节目(栏目):共制作“开心学法”栏目33期、“阿普说法”栏目35期,编发《杭州普法》杂志4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4期。 四、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批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联合市教育局等单位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书法篆刻作品评展活动;联合九三学社开展“民法总则宣讲进基层(进企业)”活动,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宣传。 | 一、存在问题 涉及到各地各单位分级分层开展的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通过目标考评、专项督导等形式加大监督、指导,增强责任单位紧迫感,并调研工作成效、推广典型做法。 二是强化运用融媒体发展模式提升现有普法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普法活动的宣传推广。 三是深化交互式普法,推动普法机构、普法对象的互动,实现普法信息的充分交流。 四是策划推出“惠企便民”法治演出进基层,将于9月份正式启动。 |
联系人:吴继梅 联系电话:8525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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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价意见内容及编号 | 整改目标 | 年中自查情况 |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
普法工作仍需加强。(网上市民代表意见第27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代表意见1条、城镇居民意见1条、网上市民代表意见22条、网上热心市民意见3条) | 健全普法机制,推动实施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跟进考核督导工作。深化案例发布等以案释法工作。制播“开心学法”和“阿普说法”各48期,编发普法杂志6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6期。组织开展“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参观、法治进校园、法治文艺“进社区入广场”等专题普法活动。 | 一、提请市两办于4月15日印发《关于建立杭州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市委办发〔2017〕22号),明确第一批34家单位主体责任;举办普法责任制工作专题培训班进行专题部署,并报请市两办于5月15日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下达年度任务分解;经广泛征求意见,由市普法办于6月29日印发实施办法,明确配套措施;对普法工作要点明确的市级普法项目,继续开展专题督导。 二、按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做好调研摸底、机制完善等以案释法的基础工作;联合杭州经济广播电台FM91.8推出广播普法节目《空中阿普》,每周一期,以鲜活的案例进行普法。 三、继续办好普法专题节目(栏目):共制作“开心学法”栏目33期、“阿普说法”栏目35期,编发《杭州普法》杂志4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4期。 四、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批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联合市教育局等单位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书法篆刻作品评展活动;联合九三学社开展“民法总则宣讲进基层(进企业)”活动,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宣传。 | 一、存在问题 涉及到各地各单位分级分层开展的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通过目标考评、专项督导等形式加大监督、指导,增强责任单位紧迫感,并调研工作成效、推广典型做法。 二是强化运用融媒体发展模式提升现有普法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普法活动的宣传推广。 三是深化交互式普法,推动普法机构、普法对象的互动,实现普法信息的充分交流。 四是策划推出“惠企便民”法治演出进基层,将于9月份正式启动。 |
联系人:吴继梅 联系电话:8525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