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评
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8-24 00:00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公示

                                                              责任人:吴声华

类型

分项

指标

目标

(指标)

名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指标

属性

完成时

限(月)

1-7月 完 成 情 况

绩效指标

职能指标

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0.35%,防止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案件发生。

预期性

12

1-7月,全市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328人,减少2108人,全市累计发生5起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全市再犯罪率为0.11%,监管形势总体平稳。(重新犯罪率= 重新犯罪人数/在册人数=5/4517=0.11%。)

公证质量和服务

落实公证质量专项检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开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升公证质量,公证错证率不超过0.04%;做好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工作,出台指导意见,举办研讨会,编制典型案例;落实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工作;做好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推广国立驻下城法院的做法。【绩效测度类型:绩效测评;绩效分值:5分】

预期性

12

1.持续抓好公证质量监管,部署并开展了上半年公证质量检查和年度公证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公证从业人员分两批赴深圳大学进行学习培训,提升素质能力;2.指导市公证协会印发《关于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杭公协(2018)2号),召开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研讨会,编制典型案例,推动行业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3. 继续指导全市各公证机构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4.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截至7月底,市国立公证处已进驻下城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钱塘公证处已进驻江干区人民法院,市之江公证处已进驻滨江区人民法院,并开展了相关司法辅助工作。(公证撤证件数、办证数、免费遗嘱公证数为每季度统计数据,7月数据无更新。)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目标

人民

调解

与市信访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动员会议,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个层级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案件的调解,化解一批信访案件。全年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97%以上。

预期性

12

联合市信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活动进一步完善“访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杭司〔2018〕55号),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动员布署。成立杭州市“访调对接”工作法律服务专家团,落实全市市县两级“访调对接”工作室专职调解员,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行动。1-7月份共调解矛盾纠纷 70213件,调解成功69606件,调解成功率 99.14%。 

法律援助和服务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利,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件,为8.5万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预期性

12

1.认真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联合市中院出台《杭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7月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546件;2、积极开展针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组织并开展了“3.8”法律援助进监狱、“关爱儿童,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0场,发放法律援助资料2000余册,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3.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全覆盖,通过对当事人评价、程序监管、同行评估、承办人意见征询、旁听庭审等五个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制定出台《杭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案件评估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法律援助形象;4.印发《“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五大举措,助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5.在“八一”建军节前夕,三级联动开展“关爱人民子弟兵,法律援助进军营”的专项活动。

法治宣传教育

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宪法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活动,覆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巩固普法平台建设,制播“开心学法”48期,“阿普说法”50期,编发普法杂志6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8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预期性

12

1.联合市直单位,部署全市领导干部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2.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3.举办2018年杭州市普法骨干培训班;4.下发《2018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5.启动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暨2018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6.举办2018年杭州市普法责任制专题培训班;7.召开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8.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9.制播“开心学法”31期,“阿普说法”30期,编发杭州普法杂志3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6期。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认定机制,推出第二批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出台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升级12348浙江法网杭州站增加智能咨询和案例查询等服务功能,打造网上法律服务超市;提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开展司法鉴定、律师调解等服务。

预期性

12

下发《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平安考核过程性指标)考评细则》和《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开展首届“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发布优秀法律服务产品60件。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智能机器人”和“法律咨询平台”的开发,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部署使用。杭州法律服务网(12348浙江法网杭州站)完成建设,实现智能咨询功能,开设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栏目,初步建成法律服务超市。完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的提升。

联系人:吴继梅    联系电话:85256632

 

加入收藏】  【打印】  【  】  【辅助线】  【背景颜色】  【关闭
分享:
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24 00:0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公示

                                                              责任人:吴声华

类型

分项

指标

目标

(指标)

名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指标

属性

完成时

限(月)

1-7月 完 成 情 况

绩效指标

职能指标

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0.35%,防止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案件发生。

预期性

12

1-7月,全市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328人,减少2108人,全市累计发生5起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全市再犯罪率为0.11%,监管形势总体平稳。(重新犯罪率= 重新犯罪人数/在册人数=5/4517=0.11%。)

公证质量和服务

落实公证质量专项检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开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升公证质量,公证错证率不超过0.04%;做好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工作,出台指导意见,举办研讨会,编制典型案例;落实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工作;做好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推广国立驻下城法院的做法。【绩效测度类型:绩效测评;绩效分值:5分】

预期性

12

1.持续抓好公证质量监管,部署并开展了上半年公证质量检查和年度公证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公证从业人员分两批赴深圳大学进行学习培训,提升素质能力;2.指导市公证协会印发《关于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杭公协(2018)2号),召开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研讨会,编制典型案例,推动行业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3. 继续指导全市各公证机构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4.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截至7月底,市国立公证处已进驻下城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钱塘公证处已进驻江干区人民法院,市之江公证处已进驻滨江区人民法院,并开展了相关司法辅助工作。(公证撤证件数、办证数、免费遗嘱公证数为每季度统计数据,7月数据无更新。)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目标

人民

调解

与市信访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动员会议,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个层级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案件的调解,化解一批信访案件。全年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97%以上。

预期性

12

联合市信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活动进一步完善“访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杭司〔2018〕55号),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动员布署。成立杭州市“访调对接”工作法律服务专家团,落实全市市县两级“访调对接”工作室专职调解员,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行动。1-7月份共调解矛盾纠纷 70213件,调解成功69606件,调解成功率 99.14%。 

法律援助和服务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利,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件,为8.5万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预期性

12

1.认真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联合市中院出台《杭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7月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546件;2、积极开展针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组织并开展了“3.8”法律援助进监狱、“关爱儿童,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0场,发放法律援助资料2000余册,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3.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全覆盖,通过对当事人评价、程序监管、同行评估、承办人意见征询、旁听庭审等五个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制定出台《杭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案件评估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法律援助形象;4.印发《“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五大举措,助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5.在“八一”建军节前夕,三级联动开展“关爱人民子弟兵,法律援助进军营”的专项活动。

法治宣传教育

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宪法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活动,覆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巩固普法平台建设,制播“开心学法”48期,“阿普说法”50期,编发普法杂志6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8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预期性

12

1.联合市直单位,部署全市领导干部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2.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3.举办2018年杭州市普法骨干培训班;4.下发《2018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5.启动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暨2018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6.举办2018年杭州市普法责任制专题培训班;7.召开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8.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9.制播“开心学法”31期,“阿普说法”30期,编发杭州普法杂志3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6期。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认定机制,推出第二批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出台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升级12348浙江法网杭州站增加智能咨询和案例查询等服务功能,打造网上法律服务超市;提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开展司法鉴定、律师调解等服务。

预期性

12

下发《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平安考核过程性指标)考评细则》和《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开展首届“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发布优秀法律服务产品60件。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智能机器人”和“法律咨询平台”的开发,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部署使用。杭州法律服务网(12348浙江法网杭州站)完成建设,实现智能咨询功能,开设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栏目,初步建成法律服务超市。完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的提升。

联系人:吴继梅    联系电话:8525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