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评
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9-28 00:00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公示

                                                               责任人:吴声华

类型

分项

指标

目标

(指标)

名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指标

属性

完成时

限(月)

1-8月 完 成 情 况

绩效指标

职能指标

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0.35%,防止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案件发生。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截至8月底,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在册4505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3766人,假释562人,暂予监外执行175人。1-8月,全市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654人,减少2446人,累计发生6起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8月当月再犯罪1人),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133%(再犯罪率= 重新犯罪人数/在册人数=6/4505 =0.133%。)。通过开展专项排查、“三整三查”百日专项行动和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制定下发《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核查情况登记本》,落实安全维稳情况每日零报告和“月通报、季研判和年分析”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和督查等措施的实施,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全力做好重点时段维稳安保工作。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精心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要求,抓好督促检查。二是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重点加强人员接收、入矫宣告和外出管理、考核奖惩等执法规范。全面完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完成《杭州市社区矫正管理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三是稳步提升教育帮扶工作。深化修心教育活动,开展修心教育成果展。做好全市社区矫正网上教育平台建设,继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证质量和服务

落实公证质量专项检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开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升公证质量,公证错证率不超过0.04%;做好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工作,出台指导意见,举办研讨会,编制典型案例;落实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工作;做好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推广国立驻下城法院的做法。【绩效测度类型:绩效测评;绩效分值:5分】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抓好公证质量监管,开展了上半年公证质量检查;组织全市公证从业人员分两批赴深圳大学开展学习培训,提升素质能力。指导市公证协会印发《关于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杭公协〔2018〕2号),召开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研讨会,指导市国立公证处编制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特刊,推动行业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我市公证行业服务商品房摇号销售工作得到市领导的肯定批示。指导并持续推进公证机构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1-6月共办理此类公证751件(免费遗嘱公证数为每季度统计数据),获得较好的社会反响。持续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截至8月底,国立公证处已进驻下城法院和市中院,钱塘公证处进驻江干法院,之江公证处进驻滨江法院,富阳公证处进驻富阳法院,湘湖公证处进驻萧山法院,均开展了相关司法辅助工作。通过目标任务的推进,公证质量监管机制得到日趋健全,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公证质量的监管水平;通过行业教育培训的开展,全市公证队伍的服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也进一步提高了公证的办证质量;通过开展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了公证行业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和责任感;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服务,受到了全市广大老年人的欢迎和肯定,为许多老年人解决了现实问题,也更好体现了公证服务为民;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1-6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0.2万件,撤证1件,错证率低于0.04%(公证撤证件数、办证数为每季度统计数据),撤证数相对去年同期有显著下降。

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在上半年公证质量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下半年公证质量检查;继续推进公证队伍建设,妥善处理好各类投诉,进一步提升公证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推进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免费遗嘱公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等工作,确保全年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目标

人民

调解

与市信访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动员会议,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个层级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案件的调解,化解一批信访案件。全年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97%以上。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司法部、省司法厅将杭州确定为首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先行先试地区以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周密筹划、精心组织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先行先试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启动访调对接。联合市信访局召开启动大会,出台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活动进一步完善“访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拉开我市专项行动的序幕。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杭州市“访调对接”工作法律服务专家团。3.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确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信访人民调解场所建设四级架构,建立访调对接工作室,明确了信访人民调解员队伍组成,建立了部门联动模式和工作对接制度体系。4.深入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推进会,印发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信访纠纷2155次、3426件,受理信访纠纷1540件,调解1422件,成功化解1216件。同时,也积极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作用日益凸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日益显著, 1-8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80357件,调解成功79587件,均比去年同期增长13%,调解成功率为99.04 %,更好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进一步推广深化“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我市的试点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和信访苗头,及时以第三方群众的介入,宣传法规政策,化解信访矛盾;加强经费保障,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机制,同时大力宣传、弘扬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和先进典型,促进热心公益的群众愿意加入人民调解队伍,有纠纷的群众首选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法律援助和服务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利,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件,为8.5万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预期性

12

目标完成情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1-8月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140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44868人次(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季报统计,本数据为1-6月数据)。开展以“关爱留守儿童,法援助力成长”为主题的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资源优势,以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留守学生学法的积极性,增强其用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活动开展以来共捐赠书包文具300份,书籍200余本,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

绩效分析:1. 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法律援助进军营和法律援助进监狱等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扩大了法律援助知晓率。 2.法律援助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以司法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五位一体”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案件全流程动态监管、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办案机关意见征询、旁听庭审和同行评估五个环节全面评价,确保量升质不降,切实保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为受援人提供了合格的法律援助服务。3.以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核心,切实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做好“12348”服务热线并入“12345”市长服务热线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同时通过扩展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开通网上申请等举措,就近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对各区县落实情况做好督导,并做好案件质量评估,制定出台《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做好评估结果应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2.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三级联动,与市公交公司合作,开展公共自行车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3.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受理指派,为群众提供更方便的服务,把“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落到实处。4.继续做好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计划在九月底开展“法律援助关爱老年人专项活动”,结合市局法治惠民月活动,12月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专项活动”。

法治宣传教育

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宪法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活动,覆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巩固普法平台建设,制播“开心学法”48期,“阿普说法”50期,编发普法杂志6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8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1.联合市直单位,部署全市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等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2.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3.举办2018年杭州市普法骨干培训班;4.以市两办名义下发《2018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5.启动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暨2018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6.举办2018年杭州市普法责任制专题培训班;7.召开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8.制定下发“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方案,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开展检查督导;9.开展第二届全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书法篆刻作品评展活动;10. 制播“开心学法”35期,“阿普说法”35期,编发《杭州普法》杂志4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6期。通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履行普法职能,以及重点对象、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和形式得到了不断丰富,平台得到了进一步拓宽和延伸,普法的互动性和实效性得到了持续强化,推动了普法工作的长效发展,也有力推动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平衡,部分单位对履行普法职能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没有结合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向管理、服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做好专项法治宣传,普法手段较单一陈旧,对新媒体普法运用不够。

下一步工作打算: 1.通过会议、培训以及各类平台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法治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等内容的宣传力度;2.结合综合考评“普法教育”专项目标考核,对责任单位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促评估。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认定机制,推出第二批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出台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升级12348浙江法网杭州站增加智能咨询和案例查询等服务功能,打造网上法律服务超市;提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开展司法鉴定、律师调解等服务。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一是完成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的升级。中心设置了司法鉴定窗口,并设置了检查室,配备了鉴定检查相关设备。目前,市医调会、杭州律谐调解中心、杭州华律法治教育服务中心等机构已进驻市级中心,开展相关法律服务。二是打造网上法律服务超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目前,12348浙江法网杭州站已具备法律咨询(在线咨询、职能咨询、视频咨询)、法律服务(服务产品目录、在线办理、服务地图)、普法学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政务服务和智能分析等功能。同时,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智能机器人”和“法律咨询平台”的开发,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部署使用。三是开展首届“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发布优秀法律服务产品60件。第二批法律服务产品目前处于征集阶段,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目前处于研讨阶段。四是下发《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平安考核过程性指标)考评细则》和《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保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发展得到了更好地推进,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我市得到了深入地实践和推动,人民群众能够更便利地获得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司法部、省司法厅对服务评价标准没有具体规范性要求,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可供参考的模式较少。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组织专家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认定标准再完善,对标推出第二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二是加快研究讨论,出台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

联系人:吴继梅    联系电话:8525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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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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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公示

                                                               责任人:吴声华

类型

分项

指标

目标

(指标)

名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指标

属性

完成时

限(月)

1-8月 完 成 情 况

绩效指标

职能指标

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0.35%,防止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案件发生。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截至8月底,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在册4505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3766人,假释562人,暂予监外执行175人。1-8月,全市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654人,减少2446人,累计发生6起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8月当月再犯罪1人),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133%(再犯罪率= 重新犯罪人数/在册人数=6/4505 =0.133%。)。通过开展专项排查、“三整三查”百日专项行动和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制定下发《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核查情况登记本》,落实安全维稳情况每日零报告和“月通报、季研判和年分析”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和督查等措施的实施,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全力做好重点时段维稳安保工作。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精心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要求,抓好督促检查。二是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重点加强人员接收、入矫宣告和外出管理、考核奖惩等执法规范。全面完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完成《杭州市社区矫正管理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三是稳步提升教育帮扶工作。深化修心教育活动,开展修心教育成果展。做好全市社区矫正网上教育平台建设,继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证质量和服务

落实公证质量专项检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开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升公证质量,公证错证率不超过0.04%;做好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工作,出台指导意见,举办研讨会,编制典型案例;落实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工作;做好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推广国立驻下城法院的做法。【绩效测度类型:绩效测评;绩效分值:5分】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抓好公证质量监管,开展了上半年公证质量检查;组织全市公证从业人员分两批赴深圳大学开展学习培训,提升素质能力。指导市公证协会印发《关于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杭公协〔2018〕2号),召开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研讨会,指导市国立公证处编制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特刊,推动行业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我市公证行业服务商品房摇号销售工作得到市领导的肯定批示。指导并持续推进公证机构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1-6月共办理此类公证751件(免费遗嘱公证数为每季度统计数据),获得较好的社会反响。持续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截至8月底,国立公证处已进驻下城法院和市中院,钱塘公证处进驻江干法院,之江公证处进驻滨江法院,富阳公证处进驻富阳法院,湘湖公证处进驻萧山法院,均开展了相关司法辅助工作。通过目标任务的推进,公证质量监管机制得到日趋健全,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公证质量的监管水平;通过行业教育培训的开展,全市公证队伍的服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也进一步提高了公证的办证质量;通过开展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了公证行业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和责任感;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预约办理首次遗嘱公证服务,受到了全市广大老年人的欢迎和肯定,为许多老年人解决了现实问题,也更好体现了公证服务为民;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1-6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0.2万件,撤证1件,错证率低于0.04%(公证撤证件数、办证数为每季度统计数据),撤证数相对去年同期有显著下降。

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在上半年公证质量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下半年公证质量检查;继续推进公证队伍建设,妥善处理好各类投诉,进一步提升公证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推进公证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免费遗嘱公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等工作,确保全年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目标

人民

调解

与市信访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动员会议,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个层级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案件的调解,化解一批信访案件。全年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97%以上。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司法部、省司法厅将杭州确定为首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先行先试地区以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周密筹划、精心组织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先行先试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启动访调对接。联合市信访局召开启动大会,出台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活动进一步完善“访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拉开我市专项行动的序幕。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杭州市“访调对接”工作法律服务专家团。3.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确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信访人民调解场所建设四级架构,建立访调对接工作室,明确了信访人民调解员队伍组成,建立了部门联动模式和工作对接制度体系。4.深入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推进会,印发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信访纠纷2155次、3426件,受理信访纠纷1540件,调解1422件,成功化解1216件。同时,也积极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作用日益凸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日益显著, 1-8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80357件,调解成功79587件,均比去年同期增长13%,调解成功率为99.04 %,更好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进一步推广深化“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我市的试点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和信访苗头,及时以第三方群众的介入,宣传法规政策,化解信访矛盾;加强经费保障,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机制,同时大力宣传、弘扬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和先进典型,促进热心公益的群众愿意加入人民调解队伍,有纠纷的群众首选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法律援助和服务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利,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件,为8.5万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预期性

12

目标完成情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1-8月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140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44868人次(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季报统计,本数据为1-6月数据)。开展以“关爱留守儿童,法援助力成长”为主题的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资源优势,以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留守学生学法的积极性,增强其用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活动开展以来共捐赠书包文具300份,书籍200余本,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

绩效分析:1. 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法律援助进军营和法律援助进监狱等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扩大了法律援助知晓率。 2.法律援助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以司法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五位一体”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案件全流程动态监管、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办案机关意见征询、旁听庭审和同行评估五个环节全面评价,确保量升质不降,切实保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为受援人提供了合格的法律援助服务。3.以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核心,切实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做好“12348”服务热线并入“12345”市长服务热线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同时通过扩展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开通网上申请等举措,就近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对各区县落实情况做好督导,并做好案件质量评估,制定出台《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做好评估结果应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2.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三级联动,与市公交公司合作,开展公共自行车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3.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受理指派,为群众提供更方便的服务,把“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落到实处。4.继续做好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计划在九月底开展“法律援助关爱老年人专项活动”,结合市局法治惠民月活动,12月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专项活动”。

法治宣传教育

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宪法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活动,覆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巩固普法平台建设,制播“开心学法”48期,“阿普说法”50期,编发普法杂志6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8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1.联合市直单位,部署全市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等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2.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3.举办2018年杭州市普法骨干培训班;4.以市两办名义下发《2018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5.启动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暨2018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6.举办2018年杭州市普法责任制专题培训班;7.召开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8.制定下发“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方案,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开展检查督导;9.开展第二届全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书法篆刻作品评展活动;10. 制播“开心学法”35期,“阿普说法”35期,编发《杭州普法》杂志4期,组织市民学法大讲堂6期。通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履行普法职能,以及重点对象、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和形式得到了不断丰富,平台得到了进一步拓宽和延伸,普法的互动性和实效性得到了持续强化,推动了普法工作的长效发展,也有力推动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平衡,部分单位对履行普法职能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没有结合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向管理、服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做好专项法治宣传,普法手段较单一陈旧,对新媒体普法运用不够。

下一步工作打算: 1.通过会议、培训以及各类平台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法治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等内容的宣传力度;2.结合综合考评“普法教育”专项目标考核,对责任单位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促评估。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认定机制,推出第二批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出台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升级12348浙江法网杭州站增加智能咨询和案例查询等服务功能,打造网上法律服务超市;提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开展司法鉴定、律师调解等服务。

预期性

12

目标进展情况及绩效分析:一是完成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的升级。中心设置了司法鉴定窗口,并设置了检查室,配备了鉴定检查相关设备。目前,市医调会、杭州律谐调解中心、杭州华律法治教育服务中心等机构已进驻市级中心,开展相关法律服务。二是打造网上法律服务超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目前,12348浙江法网杭州站已具备法律咨询(在线咨询、职能咨询、视频咨询)、法律服务(服务产品目录、在线办理、服务地图)、普法学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政务服务和智能分析等功能。同时,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智能机器人”和“法律咨询平台”的开发,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部署使用。三是开展首届“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发布优秀法律服务产品60件。第二批法律服务产品目前处于征集阶段,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目前处于研讨阶段。四是下发《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平安考核过程性指标)考评细则》和《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保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发展得到了更好地推进,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我市得到了深入地实践和推动,人民群众能够更便利地获得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司法部、省司法厅对服务评价标准没有具体规范性要求,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可供参考的模式较少。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组织专家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认定标准再完善,对标推出第二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二是加快研究讨论,出台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标准。

联系人:吴继梅    联系电话:8525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