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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02 11:49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司法部已于11月30日公布。现将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与核查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在我市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前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A出口附近)申请核查,并于现场填写书面核查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和联系方式。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杭州市司法局将根据司法部核查结果在杭州市司法局网站统一公告告知。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告知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等工作方式。应试人员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在指定时间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我市接受现场材料集中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本人前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A出口附近)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并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9年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建议有效期大于半年),如原件遗失,需先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并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特殊情况下还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1.出国(境)留学的申请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除常规材料外,还须提交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的委托函原件(要求写明出国理由、时间、委托事项等)、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含本人信息页、签证页、出境日期页)、证明双方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无法查询的,还应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原件。

3. 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发生变动或不相符的,以及审核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 原为C证证书持有人在现场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C证证书的原件(正本和副本)。

5.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编号栏务必填写毕业证书上可在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号,不是学位证书编号。

2.党派栏如申请人为普通群众,请选择相应项目或“其他”,请勿选择“无党派人士”。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咨询。联系电话:0571-85230907(12月23-28日申领工作现场), 0571-85256553、85256519、85256552(其他工作时间)。

杭州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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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2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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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司法部已于11月30日公布。现将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与核查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在我市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前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A出口附近)申请核查,并于现场填写书面核查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和联系方式。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杭州市司法局将根据司法部核查结果在杭州市司法局网站统一公告告知。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告知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等工作方式。应试人员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在指定时间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我市接受现场材料集中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本人前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A出口附近)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并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9年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建议有效期大于半年),如原件遗失,需先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并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特殊情况下还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1.出国(境)留学的申请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除常规材料外,还须提交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的委托函原件(要求写明出国理由、时间、委托事项等)、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含本人信息页、签证页、出境日期页)、证明双方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无法查询的,还应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原件。

3. 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发生变动或不相符的,以及审核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 原为C证证书持有人在现场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C证证书的原件(正本和副本)。

5.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编号栏务必填写毕业证书上可在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号,不是学位证书编号。

2.党派栏如申请人为普通群众,请选择相应项目或“其他”,请勿选择“无党派人士”。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咨询。联系电话:0571-85230907(12月23-28日申领工作现场), 0571-85256553、85256519、85256552(其他工作时间)。

杭州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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