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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模式+远程庭审”高效解决纠纷——广州仲裁委为国际经贸活动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2019-12-03 17:06 作者:   来源: 司法部网站   浏览次数:

11月20日,一宗跨国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案在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开庭审理。不过,此案一方当事人在柬埔寨金边,另一方当事人在广州市南沙区的仲裁庭内。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历经两小时的庭审,中柬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的释法说理之下,不仅息诉止争,还当场达成了更进一步的商业合作初步意向。这得益于广州仲裁委的高清视频传输技术和远程庭审规则,使得仲裁庭可以超越时空限制,大大便利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处理。

15天化解国际商事纠纷
  审理本案的仲裁员李栋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推选的独任仲裁员。作为已经执业十余年的律师,李栋尤其擅长处理国际商事纠纷。在接到广州仲裁委的通知后,他深感案件意义重大:“这不仅是一起国际商事纠纷,还关系到中柬两国的友好通商,以及广州乃至中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象。”
  接案后,李栋认真细致地查阅了全部卷宗,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空间,如果尽自己努力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就能促成共赢。为此,他请双方当事人各自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心中所想,进一步了解矛盾焦点,并着手开展调解。经过李栋前期的开导,到庭审时,视频连线两端的当事人已经少了几分怒气,多了些许和气,最终在他的主持下顺利达成和解。
  “没有想到,从受理到当庭和解才短短15天,这太不可思议了。”和解后,柬方当事人在视频另一头用“竖起大拇指”的方式,表达对仲裁员的感谢以及对南沙仲裁中心为该案付出的努力给予肯定:“中国的仲裁程序既注意保密,又灵活高效,这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尤其是广州仲裁委的远程庭审举措,为我们节约了各种成本。”

互联网仲裁便捷高效
  “早在2012年广仲设立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时,我们就充分认识到仲裁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中国国际法律事务话语权的独特作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主任江岚介绍,广仲受理涉外案件数常年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前三;截至11月15日,今年已受理涉外案件216件,同比增长44%。
  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定位为广仲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专门平台,其创新制定的《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对应中国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同步运行中国内地、香港、澳门三种庭审模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熟悉的语言和庭审模式,这一创新举措已成为南沙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经验之一。
  有了仲裁制度、仲裁规则,解决国际商事纠纷还需要面对时间、空间不同步这一现实困难,这也是造成纠纷解决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江岚说,“对此,广仲在2015年就率先启动互联网仲裁工作,让仲裁变得更便捷高效。三套庭审模式叠加远程庭审技术,产生了‘1+1>2’的化学反应,广仲既有专业能力和水平应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不同而带来的挑战,又能够大大降低不同国家当事人因距离遥远而在争议解决时产生的高昂交通、时间等成本”。
  涉及柬埔寨的跨国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案庭审结束后,柬埔寨广州商务中心负责人卢和丰表示,在仲裁庭的努力下,案件能够最终以和解方式解决,可谓达到了最好结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原来,该案双方当事人是经该商务中心推介而达成交易的,为了防范履约风险,经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纠纷解决条款中约定了仲裁条款。
  卢和丰说:“我们中心专事服务中国企业到柬埔寨投资兴业。现实中,有不少企业在生意往来中遇到纠纷,如果选择在柬埔寨进行诉讼,不说不熟悉柬埔寨的司法制度,光是坐飞机来回参加诉讼就是一笔不小的时间、金钱和人力成本。现在有了远程庭审机制,不仅大大节约了成本,更是让中国企业真切地感受到,无论多遥远,广仲的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近年来,广仲在为国际经贸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着力推动国际化发展方面亮点颇多:2018年9月,经司法部同意,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支持下,由广仲牵头,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仲裁机构在南沙自贸区签署倡议书,共同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联盟秘书处设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同年12月,广仲与塞浦路斯广东商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设立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塞浦路斯仲裁调解中心,成为广仲面向欧盟国家、中东欧和中东地区宣传和开拓的重要据点;今年5月,广仲与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签订共建协议,成立中泰仲裁调解中心。10月,在广交会中非商务及法律交流活动中,广仲与坦桑尼亚、尼日利亚等非洲多国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广商事仲裁。
  据介绍,广仲还不断改进仲裁员选聘工作,有重点地吸收港澳台地区知名专业人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执业律师担任仲裁员,积极延揽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全球眼光的法律、贸易、金融等各领域专业人士尤其是外籍人士进入仲裁员名册,进一步提升国内外企业对广仲专业化、国际化发展的信任。
  "一带一路"的重要机遇带来了国际经贸的繁荣,作为保障,与此相关法律服务也必须跟上,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瘸腿是无法行稳致远的。广仲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中心工作,紧跟对外经贸合作发展的脚步,决心‘贸易投资到哪里,仲裁服务就设到哪里’。”江岚表示,接下来,广仲将推动落实在柬埔寨设立东南亚仲裁调解中心,继续推进在“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国家的仲裁合作,发挥好澳门庭审模式的优势,重点在葡语系国家中扩大广仲的影响力,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复制和推广“广州模式”,打造“中国仲裁”的亮丽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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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模式+远程庭审”高效解决纠纷——广州仲裁委为国际经贸活动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9-12-0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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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一宗跨国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案在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开庭审理。不过,此案一方当事人在柬埔寨金边,另一方当事人在广州市南沙区的仲裁庭内。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历经两小时的庭审,中柬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的释法说理之下,不仅息诉止争,还当场达成了更进一步的商业合作初步意向。这得益于广州仲裁委的高清视频传输技术和远程庭审规则,使得仲裁庭可以超越时空限制,大大便利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处理。

15天化解国际商事纠纷
  审理本案的仲裁员李栋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推选的独任仲裁员。作为已经执业十余年的律师,李栋尤其擅长处理国际商事纠纷。在接到广州仲裁委的通知后,他深感案件意义重大:“这不仅是一起国际商事纠纷,还关系到中柬两国的友好通商,以及广州乃至中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象。”
  接案后,李栋认真细致地查阅了全部卷宗,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空间,如果尽自己努力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就能促成共赢。为此,他请双方当事人各自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心中所想,进一步了解矛盾焦点,并着手开展调解。经过李栋前期的开导,到庭审时,视频连线两端的当事人已经少了几分怒气,多了些许和气,最终在他的主持下顺利达成和解。
  “没有想到,从受理到当庭和解才短短15天,这太不可思议了。”和解后,柬方当事人在视频另一头用“竖起大拇指”的方式,表达对仲裁员的感谢以及对南沙仲裁中心为该案付出的努力给予肯定:“中国的仲裁程序既注意保密,又灵活高效,这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尤其是广州仲裁委的远程庭审举措,为我们节约了各种成本。”

互联网仲裁便捷高效
  “早在2012年广仲设立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时,我们就充分认识到仲裁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中国国际法律事务话语权的独特作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主任江岚介绍,广仲受理涉外案件数常年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前三;截至11月15日,今年已受理涉外案件216件,同比增长44%。
  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定位为广仲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专门平台,其创新制定的《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对应中国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同步运行中国内地、香港、澳门三种庭审模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熟悉的语言和庭审模式,这一创新举措已成为南沙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经验之一。
  有了仲裁制度、仲裁规则,解决国际商事纠纷还需要面对时间、空间不同步这一现实困难,这也是造成纠纷解决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江岚说,“对此,广仲在2015年就率先启动互联网仲裁工作,让仲裁变得更便捷高效。三套庭审模式叠加远程庭审技术,产生了‘1+1>2’的化学反应,广仲既有专业能力和水平应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不同而带来的挑战,又能够大大降低不同国家当事人因距离遥远而在争议解决时产生的高昂交通、时间等成本”。
  涉及柬埔寨的跨国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案庭审结束后,柬埔寨广州商务中心负责人卢和丰表示,在仲裁庭的努力下,案件能够最终以和解方式解决,可谓达到了最好结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原来,该案双方当事人是经该商务中心推介而达成交易的,为了防范履约风险,经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纠纷解决条款中约定了仲裁条款。
  卢和丰说:“我们中心专事服务中国企业到柬埔寨投资兴业。现实中,有不少企业在生意往来中遇到纠纷,如果选择在柬埔寨进行诉讼,不说不熟悉柬埔寨的司法制度,光是坐飞机来回参加诉讼就是一笔不小的时间、金钱和人力成本。现在有了远程庭审机制,不仅大大节约了成本,更是让中国企业真切地感受到,无论多遥远,广仲的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近年来,广仲在为国际经贸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着力推动国际化发展方面亮点颇多:2018年9月,经司法部同意,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支持下,由广仲牵头,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仲裁机构在南沙自贸区签署倡议书,共同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联盟秘书处设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同年12月,广仲与塞浦路斯广东商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设立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塞浦路斯仲裁调解中心,成为广仲面向欧盟国家、中东欧和中东地区宣传和开拓的重要据点;今年5月,广仲与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签订共建协议,成立中泰仲裁调解中心。10月,在广交会中非商务及法律交流活动中,广仲与坦桑尼亚、尼日利亚等非洲多国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广商事仲裁。
  据介绍,广仲还不断改进仲裁员选聘工作,有重点地吸收港澳台地区知名专业人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执业律师担任仲裁员,积极延揽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全球眼光的法律、贸易、金融等各领域专业人士尤其是外籍人士进入仲裁员名册,进一步提升国内外企业对广仲专业化、国际化发展的信任。
  "一带一路"的重要机遇带来了国际经贸的繁荣,作为保障,与此相关法律服务也必须跟上,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瘸腿是无法行稳致远的。广仲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中心工作,紧跟对外经贸合作发展的脚步,决心‘贸易投资到哪里,仲裁服务就设到哪里’。”江岚表示,接下来,广仲将推动落实在柬埔寨设立东南亚仲裁调解中心,继续推进在“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国家的仲裁合作,发挥好澳门庭审模式的优势,重点在葡语系国家中扩大广仲的影响力,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复制和推广“广州模式”,打造“中国仲裁”的亮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