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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打造“一全四化”人民调解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20-11-04 18:32 作者:法治日报   来源: 司法部网站   浏览次数:

近年来,遵义市播州区以“人民调解为人民”为宗旨,将人民调解和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司法行政业务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以“一全四化”(“一全”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四化”即综合协调精细化、调解团队专职化、调解程序规范化、调解经费保障化)人民调解新模式推进法治播州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播州区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近两年,播州区以司法局牵头、政府购买服务、律师积极参与的模式,率先在原龙坑镇10个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建立一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个法律服务工作站、178个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聘请法律顾问,把好法律服务责任关,151个村(社区)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7个村(社区)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建立乡镇级微信群,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全区共有乡镇级微信人员520人、村(社区)级法律服务微信人员2845人,极大提高了法律服务咨询率;播州区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0家、执业专职律师110人、公职律师34人、法律援助律师2人、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8人;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治宣传2817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185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2件,协助党委政府调处矛盾纠纷8832件,审查合同1121件,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2156份,代写法律文书364份,参与区镇(乡、街道)两级政府、村(社区)处理重大疑难问题423起。

二是实现综合协调精细化。播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细化综合协调流程。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相关行业及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委员会,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出台《遵义市播州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遵义市播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衔接办法(试行)》《遵义市播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奖补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综合协调工作组、诉调对接工作组、访调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基层调解工作组、督查考核工作组等6个调解指导工作组。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亲自协调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分阶段完成调解工作任务;采用“四个一”工作法,即“1日化解一个小矛盾、1周化解一个小纠纷、1月化解一个中度疑难纠纷或信访事件、1季度化解一个重大疑难信访事件”,发现纠纷主动介入,以目标为出发点,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将重心前移,以党小组为单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实现调解团队专职化。播州区不断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认真按照区委政法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选聘专职调解员成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区级层面,成立专业性调委会16个,其中矛盾纠纷综合调委会1个、民商事调委会1个、家庭矛盾纠纷律师调解工作室两个、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在镇(乡、街道)法庭新建民商事调委会8个,共有行业性、专业性专职调解员38人。在基层层面,全区24个镇(乡、街道)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200个、基层人民调解员439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63人,基本实现了“一村一调委会,一村至少一名专职调解员”的工作要求。同时,着力强化对物业纠纷、民商事纠纷和婚恋纠纷的调解工作。

四是实现调解程序规范化。为指导调解员依法规范文明开展调解工作,播州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及文书格式,编制《遵义市播州区矛盾纠纷调解指南》,明确7步调解工作流程,提供人民调解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等调解及诉讼文书模板18个,制作《播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排查登记台账》《播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确认登记台账》《播州区矛盾纠纷仲裁裁决化解登记台账》等6类台账。同时,编制《遵义市播州区人民调解机构专职调解员名册》,进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与水平。

五是实现调解经费保障化。2017年,播州区将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区司法局每季度对调解案件进行审核验收,对审核验收被评为合格以上的调解案件进行补助,并及时兑现。每半年组织评比,对调解工作出色且作出贡献的调解员,分别授予“金牌调解员”“明星调解员”“优秀调解员”等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播州区共调解矛盾纠纷4683件,其中矛盾纠纷综合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327件(含法院下支付令18件),民商事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1272件,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2473件,实现了“事不出村组,‘民转刑’减量,调解‘零’上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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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打造“一全四化”人民调解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0-11-0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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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遵义市播州区以“人民调解为人民”为宗旨,将人民调解和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司法行政业务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以“一全四化”(“一全”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四化”即综合协调精细化、调解团队专职化、调解程序规范化、调解经费保障化)人民调解新模式推进法治播州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播州区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近两年,播州区以司法局牵头、政府购买服务、律师积极参与的模式,率先在原龙坑镇10个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建立一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个法律服务工作站、178个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聘请法律顾问,把好法律服务责任关,151个村(社区)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7个村(社区)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建立乡镇级微信群,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全区共有乡镇级微信人员520人、村(社区)级法律服务微信人员2845人,极大提高了法律服务咨询率;播州区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0家、执业专职律师110人、公职律师34人、法律援助律师2人、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8人;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治宣传2817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185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2件,协助党委政府调处矛盾纠纷8832件,审查合同1121件,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2156份,代写法律文书364份,参与区镇(乡、街道)两级政府、村(社区)处理重大疑难问题423起。

二是实现综合协调精细化。播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细化综合协调流程。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相关行业及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委员会,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出台《遵义市播州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遵义市播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衔接办法(试行)》《遵义市播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奖补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综合协调工作组、诉调对接工作组、访调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基层调解工作组、督查考核工作组等6个调解指导工作组。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亲自协调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分阶段完成调解工作任务;采用“四个一”工作法,即“1日化解一个小矛盾、1周化解一个小纠纷、1月化解一个中度疑难纠纷或信访事件、1季度化解一个重大疑难信访事件”,发现纠纷主动介入,以目标为出发点,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将重心前移,以党小组为单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实现调解团队专职化。播州区不断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认真按照区委政法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选聘专职调解员成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区级层面,成立专业性调委会16个,其中矛盾纠纷综合调委会1个、民商事调委会1个、家庭矛盾纠纷律师调解工作室两个、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在镇(乡、街道)法庭新建民商事调委会8个,共有行业性、专业性专职调解员38人。在基层层面,全区24个镇(乡、街道)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200个、基层人民调解员439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63人,基本实现了“一村一调委会,一村至少一名专职调解员”的工作要求。同时,着力强化对物业纠纷、民商事纠纷和婚恋纠纷的调解工作。

四是实现调解程序规范化。为指导调解员依法规范文明开展调解工作,播州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及文书格式,编制《遵义市播州区矛盾纠纷调解指南》,明确7步调解工作流程,提供人民调解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等调解及诉讼文书模板18个,制作《播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排查登记台账》《播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确认登记台账》《播州区矛盾纠纷仲裁裁决化解登记台账》等6类台账。同时,编制《遵义市播州区人民调解机构专职调解员名册》,进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与水平。

五是实现调解经费保障化。2017年,播州区将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区司法局每季度对调解案件进行审核验收,对审核验收被评为合格以上的调解案件进行补助,并及时兑现。每半年组织评比,对调解工作出色且作出贡献的调解员,分别授予“金牌调解员”“明星调解员”“优秀调解员”等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播州区共调解矛盾纠纷4683件,其中矛盾纠纷综合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327件(含法院下支付令18件),民商事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1272件,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2473件,实现了“事不出村组,‘民转刑’减量,调解‘零’上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