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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杭州市关于发放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7 14:16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根据司法部和浙江省司法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方式。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现象,确保证书领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采用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二、领证人员

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杭州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含现役军人)(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预约领证时间和方式

   (一)预约时间:202048上午9点开始;

   (二)预约方式:领证人登录网上预约网址输入申请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选择现场领证时间。请领证人务必记住本人证书编号后四位,在现场领证时告知工作人员。

四、现场领证时间、地点

   (一)现场领证时间2020413日至417的工作日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领证地点: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参考交通线路:杭州地铁四号线市民中心站。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聚集,请领证人根据预约时间前来现场。领证现场请领证人在户外以间隔一米距离排队等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领取号码并有序进入,领证后快速离开。

2.根据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领证人本人前来领取,不能代领。

3.领证人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建议领证人自备黑色签字笔。

4. 进入领证地点须遵从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工作人员引导,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有发热、咳嗽或健康码异常等情况的不允许进入领证现场,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5. 领证人因疫情管控、或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隔离期的、或在国(境)外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现场领取的,请在现场领证时间结束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工作日)前来领取。

六、温馨提示

根据往年情况,上午9:00至10:00,下午14:00至15:00领证人员较为集中,建议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错峰领证。

 

联系电话:0571-85256552,85256553,85256519。

 

 

杭州司法局

                                       2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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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关于发放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7 14:16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和浙江省司法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方式。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现象,确保证书领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采用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二、领证人员

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杭州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含现役军人)(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预约领证时间和方式

   (一)预约时间:202048上午9点开始;

   (二)预约方式:领证人登录网上预约网址输入申请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选择现场领证时间。请领证人务必记住本人证书编号后四位,在现场领证时告知工作人员。

四、现场领证时间、地点

   (一)现场领证时间2020413日至417的工作日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领证地点: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参考交通线路:杭州地铁四号线市民中心站。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聚集,请领证人根据预约时间前来现场。领证现场请领证人在户外以间隔一米距离排队等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领取号码并有序进入,领证后快速离开。

2.根据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领证人本人前来领取,不能代领。

3.领证人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建议领证人自备黑色签字笔。

4. 进入领证地点须遵从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工作人员引导,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有发热、咳嗽或健康码异常等情况的不允许进入领证现场,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5. 领证人因疫情管控、或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隔离期的、或在国(境)外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现场领取的,请在现场领证时间结束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工作日)前来领取。

六、温馨提示

根据往年情况,上午9:00至10:00,下午14:00至15:00领证人员较为集中,建议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错峰领证。

 

联系电话:0571-85256552,85256553,85256519。

 

 

杭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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