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政:
你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江政公开[2019]第97号告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被申请人作出的江政公开[2019]第97号告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江政公开[2019]第97号告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根据你提供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8日依法向你邮寄送达《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杭政复﹝2019﹞681号),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9日依法向你邮寄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杭政复﹝2019﹞681号),但均被退件。现向你公告送达恢复行政复议通知和行政复议决定。你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杭州市行政复议局领取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行政复议局
2020年5月29日
胡政:
你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江政公开[2019]第97号告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被申请人作出的江政公开[2019]第97号告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江政公开[2019]第97号告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根据你提供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8日依法向你邮寄送达《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杭政复﹝2019﹞681号),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9日依法向你邮寄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杭政复﹝2019﹞681号),但均被退件。现向你公告送达恢复行政复议通知和行政复议决定。你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杭州市行政复议局领取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行政复议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