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与法治社会建设处
普法与法治社会建设处
发布时间: 2020-08-28 10:39:47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机构(单位)全称: 普法与法治社会建设处
负责人: 王海华 
监督电话: 0571-85256509
联系地址: 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主要职能:

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基层和各行业依法治理、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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