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0-08-28 10:51:08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机构(单位)全称: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负责人: 黄昌富 
监督电话: 0571-85256556
联系地址: 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主要职能:

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承担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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