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仲裁工作处
律师与仲裁工作处
发布时间: 2020-08-28 10:51:39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机构(单位)全称: 律师与仲裁工作处
负责人: 刘晓辉 
监督电话: 0571-85256505
联系地址: 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主要职能: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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