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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司法局严把“五个关口”实现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21-10-21 18:15 作者:萧山区司法局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萧山区司法局按照省市有关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有效覆盖,通过明确审查范围、整合审查力量、健全审查机制等系列举措,构建起全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一、把好“统筹关”,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部署、亲自强调,出台《杭州市萧山区全面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容、主体、流程、方式和要求。将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纳入年度法治重点工作清单、法治督察、法治巡察、法治考评、法治护航亚运等专项工作。目前,全区22个镇街均建立了专门的审查工作机制,并同步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党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等配套制度。

二、落实“责任关”,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各镇街普遍建立了党政办负责审查、法律顾问参与、司法所会审的“审查、参与、会审”的“1+1+1”合法性审查模式,增强了审查合力。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其中以党政办为主的有11个镇街,党政办、司法所分工承担的有11个镇街。落实了27名专职审查员,其中持有公职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12名,与法律顾问互为补充。

三、规范“流程关”,确保合法性审查质量。从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认定、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5个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在认定环节,如靖江街道通过概括式、列举式、排除式三种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新街街道制订了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确保纳入事项“应审尽审”。在提起环节,各镇街均明确在提交集体审议10个工作日前将审查材料进行提交。在流转和审查环节,各镇街由党政办负责统一流转,由实际承担审查的人员进行审查。在报批环节,事项提起科室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班子集体审议。

四、严守“重点关”,树立合法性审查典型。在区级层面,将村社组织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各镇街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征迁安置、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加大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积极运用数字赋能合法性审查工作,所前镇启用了工程领域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工程合同无法流转至下一个环节;河上镇在OA办公系统中开发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通道,实现合同不上传OA系统不流转,未经合法性审查领导不签名。

五、筑稳“监督关”,提升合法性审查实效。在事前监督上,各镇街合法性审查机构对各事权科室提起的审查事项,一律实行“逢文必审”,对发现存在超越职权、违法或者不适当的情况,及时进行“事前纠正”,避免“问题文件”损害公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公信力,防止“瑕疵合同”造成国家和集体利益受损,有效建立了“法律屏障”。在事中监督上,北干街道建立了内部督导制度,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科室和人员整改落实,将整改情况与科室、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在事后监督上,区司法局通过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进行全面监督,对仍有问题的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今年以来,全区22个镇街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7项、党政规范性文件53件、行政机关合同1682件,审查信息公开答复、民生实事项目、村社合同等其他事项47件,意见采纳率为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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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司法局严把“五个关口”实现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10-21 18:15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今年以来,萧山区司法局按照省市有关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有效覆盖,通过明确审查范围、整合审查力量、健全审查机制等系列举措,构建起全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一、把好“统筹关”,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部署、亲自强调,出台《杭州市萧山区全面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容、主体、流程、方式和要求。将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纳入年度法治重点工作清单、法治督察、法治巡察、法治考评、法治护航亚运等专项工作。目前,全区22个镇街均建立了专门的审查工作机制,并同步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党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等配套制度。

二、落实“责任关”,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各镇街普遍建立了党政办负责审查、法律顾问参与、司法所会审的“审查、参与、会审”的“1+1+1”合法性审查模式,增强了审查合力。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其中以党政办为主的有11个镇街,党政办、司法所分工承担的有11个镇街。落实了27名专职审查员,其中持有公职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12名,与法律顾问互为补充。

三、规范“流程关”,确保合法性审查质量。从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认定、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5个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在认定环节,如靖江街道通过概括式、列举式、排除式三种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新街街道制订了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确保纳入事项“应审尽审”。在提起环节,各镇街均明确在提交集体审议10个工作日前将审查材料进行提交。在流转和审查环节,各镇街由党政办负责统一流转,由实际承担审查的人员进行审查。在报批环节,事项提起科室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班子集体审议。

四、严守“重点关”,树立合法性审查典型。在区级层面,将村社组织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各镇街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征迁安置、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加大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积极运用数字赋能合法性审查工作,所前镇启用了工程领域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工程合同无法流转至下一个环节;河上镇在OA办公系统中开发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通道,实现合同不上传OA系统不流转,未经合法性审查领导不签名。

五、筑稳“监督关”,提升合法性审查实效。在事前监督上,各镇街合法性审查机构对各事权科室提起的审查事项,一律实行“逢文必审”,对发现存在超越职权、违法或者不适当的情况,及时进行“事前纠正”,避免“问题文件”损害公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公信力,防止“瑕疵合同”造成国家和集体利益受损,有效建立了“法律屏障”。在事中监督上,北干街道建立了内部督导制度,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科室和人员整改落实,将整改情况与科室、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在事后监督上,区司法局通过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进行全面监督,对仍有问题的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今年以来,全区22个镇街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7项、党政规范性文件53件、行政机关合同1682件,审查信息公开答复、民生实事项目、村社合同等其他事项47件,意见采纳率为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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