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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二级巡视员余樟春、樊红军到临安区、桐庐县、余杭区调研指导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21-11-29 12:23 作者:临安区司法局、桐庐县司法局、余杭区司法局、市局办公室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近日,市局二级巡视员余樟春、二级巡视员樊红军一行到临安区、桐庐县、余杭区等地调研指导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其间,调研组先后走访了临安区司法局河桥司法所、河桥镇矛调中心、省级民主法治村昌化镇白牛村、白牛电商小镇村落、昌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桐庐县司法局富春江司法所、分水司法所,余杭区司法局五常司法所,实地了解了各地依法治区(县)、镇街法治化综合改革和“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情况,并与各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临安区、桐庐县、余杭区基层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认为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司法局指导有力、镇街及各相关部门举措务实,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各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就下一步工作,调研组指出,一是学思悟践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再出成效。要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要再聚合力。要提高统筹能力,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党委政府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争取更大力度支持。同时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将法治化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司法所建设要再上台阶。要对标上级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挖掘独具特色且能推广的亮点、重点,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质增效。四是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要再提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完善基层法治建设,让人民群众更有参与感与获得感。

相关区(县)政府、司法局负责人,市局秘书处、办公室、促进处相关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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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二级巡视员余樟春、樊红军到临安区、桐庐县、余杭区调研指导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9 12:23:15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近日,市局二级巡视员余樟春、二级巡视员樊红军一行到临安区、桐庐县、余杭区等地调研指导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其间,调研组先后走访了临安区司法局河桥司法所、河桥镇矛调中心、省级民主法治村昌化镇白牛村、白牛电商小镇村落、昌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桐庐县司法局富春江司法所、分水司法所,余杭区司法局五常司法所,实地了解了各地依法治区(县)、镇街法治化综合改革和“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情况,并与各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临安区、桐庐县、余杭区基层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认为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司法局指导有力、镇街及各相关部门举措务实,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各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就下一步工作,调研组指出,一是学思悟践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再出成效。要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要再聚合力。要提高统筹能力,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党委政府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争取更大力度支持。同时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将法治化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司法所建设要再上台阶。要对标上级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挖掘独具特色且能推广的亮点、重点,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质增效。四是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要再提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完善基层法治建设,让人民群众更有参与感与获得感。

相关区(县)政府、司法局负责人,市局秘书处、办公室、促进处相关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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