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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1年杭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03 14:19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为推进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厅拟编制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 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市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1年2月3日至2月18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传真:85256500,电子邮箱:hzsfjfwc@sina.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市司法局

邮编:3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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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杭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3 14:19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为推进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厅拟编制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 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市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1年2月3日至2月18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传真:85256500,电子邮箱:hzsfjfwc@sina.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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