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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发布时间: 2021-04-12 10:17 作者:桐庐县司法局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桐庐县司法局聚焦法治建设的前端和行政权力运行的源头,围绕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狠抓镇街重大决策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提升基层重大决策质量和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制度”为纲强指引,不断完善审查机制。一是落实审查主体。明确司法所乡镇法治办职能定位,建立以司法所为主、公职律师补充,吸收社会律师、专家参与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司法所列席镇街班子会议制度,切实扎牢“随意行权”篱笆。二是制定审查标准。着力强化操作指引,制定下发乡镇政策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指导意见,解决基层重大决策“审查什么”和“怎么审查”的问题。三是规范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化+决策”管理应用,将政府OA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电子信息平台向14个镇街延伸,推进县乡两级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法定环节网上运行全覆盖。

二、“能力”为要强保障,切实提升审查质效。一是夯实能力基础。出台《桐庐县基层司法所示范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赋能司法所建设。同步实施司法所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司法局机关与司法所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制度,定期开展“我们的审查会”促进业务融合,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印制重大决策指导性卷宗、优秀审查意见书汇编等,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司法所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司法所遇到有关审查工作的疑问和困难,提请县司法局研究。同时,加强重点领域部门联合指导,主动上门对乡镇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已开展联合指导5次。三是注重协作融合。出台《司法所工作协调制度》,明确政策法规协调、执法协调、司法协调、守法普法协调4套协调机制,加强所所协作,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疑难案件化解等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考”为方强落实,有效压实审查职责。一是完善考核制度。将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桐庐考核体系,强化法治考核和平安考核的衔接,把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四个合法性审查等作为法治乡镇建设的重点,考核实绩直接作为平安考核结果,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配套建立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执法决定3类监督规范流程,开展跨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完善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及时修正不当决策行为。三是开展法治督察。联合县纪委监委组建专班,开展镇街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探索党委巡察与法治督察有机结合,全面完成14个镇街“法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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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发布时间:2021-04-12 10:17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桐庐县司法局聚焦法治建设的前端和行政权力运行的源头,围绕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狠抓镇街重大决策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提升基层重大决策质量和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制度”为纲强指引,不断完善审查机制。一是落实审查主体。明确司法所乡镇法治办职能定位,建立以司法所为主、公职律师补充,吸收社会律师、专家参与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司法所列席镇街班子会议制度,切实扎牢“随意行权”篱笆。二是制定审查标准。着力强化操作指引,制定下发乡镇政策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指导意见,解决基层重大决策“审查什么”和“怎么审查”的问题。三是规范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化+决策”管理应用,将政府OA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电子信息平台向14个镇街延伸,推进县乡两级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法定环节网上运行全覆盖。

二、“能力”为要强保障,切实提升审查质效。一是夯实能力基础。出台《桐庐县基层司法所示范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赋能司法所建设。同步实施司法所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司法局机关与司法所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制度,定期开展“我们的审查会”促进业务融合,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印制重大决策指导性卷宗、优秀审查意见书汇编等,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司法所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司法所遇到有关审查工作的疑问和困难,提请县司法局研究。同时,加强重点领域部门联合指导,主动上门对乡镇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已开展联合指导5次。三是注重协作融合。出台《司法所工作协调制度》,明确政策法规协调、执法协调、司法协调、守法普法协调4套协调机制,加强所所协作,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疑难案件化解等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考”为方强落实,有效压实审查职责。一是完善考核制度。将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桐庐考核体系,强化法治考核和平安考核的衔接,把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四个合法性审查等作为法治乡镇建设的重点,考核实绩直接作为平安考核结果,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配套建立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执法决定3类监督规范流程,开展跨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完善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及时修正不当决策行为。三是开展法治督察。联合县纪委监委组建专班,开展镇街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探索党委巡察与法治督察有机结合,全面完成14个镇街“法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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