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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17 20:57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结合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方式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现象,确保证书领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采用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二、领证人员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杭州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预约领证时间和方式

(一)预约时间:2021年4月18日12时至4月20日24时;

(二)预约方式:申领人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后,选择现场领证时间进行预约。

四、现场领证时间、地点

    (一)领证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4月26日的工作日时间内(4月24日为休息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领证地点: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报告厅(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内)。参考交通线路:杭州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聚集,请申领人根据预约时间前来现场。领证现场请申领人在户外以间隔一米距离排队等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领取号码并有序进入,领证后尽快离开。

2.根据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前来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3.申领人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应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4.进入领证地点须遵从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工作人员引导,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有发热、咳嗽或健康码异常等情况的不允许进入领证现场,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5.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领证时间结束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工作日)前来领取(预约电话:0571-85256555)。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咨询。联系电话:0571-85230907(领证现场电话,仅4月21日-4月26日集中颁证期间使用), 0571-85256555、85256552(其他工作时间)。

 

 

杭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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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7 20:57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结合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方式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现象,确保证书领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采用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二、领证人员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杭州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预约领证时间和方式

(一)预约时间:2021年4月18日12时至4月20日24时;

(二)预约方式:申领人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后,选择现场领证时间进行预约。

四、现场领证时间、地点

    (一)领证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4月26日的工作日时间内(4月24日为休息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领证地点: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报告厅(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内)。参考交通线路:杭州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聚集,请申领人根据预约时间前来现场。领证现场请申领人在户外以间隔一米距离排队等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领取号码并有序进入,领证后尽快离开。

2.根据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前来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3.申领人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应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4.进入领证地点须遵从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工作人员引导,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有发热、咳嗽或健康码异常等情况的不允许进入领证现场,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5.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领证时间结束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工作日)前来领取(预约电话:0571-85256555)。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咨询。联系电话:0571-85230907(领证现场电话,仅4月21日-4月26日集中颁证期间使用), 0571-85256555、85256552(其他工作时间)。

 

 

杭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