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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念好“三字经”稳步推进价格市场调节类公证项目及收费标准规范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5-08 10:16 作者:公法处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市局会同市公证协会开展价格市场调节类公证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调整规范工作。截至4月底,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杭州互联网公证处、西湖公证处、东方公证处等四家局属公证机构已向市发改委完成备案工作,新标准于5月1日起正式实行。

一是多维度考量,突出“专”字。本次收费项目梳理和标准调整主要针对近年来公证创新项目以及之前采用协商收费的项目类别。杭州市司法局会同市公证协会,会同创新项目开展较多的公证机构,从“市场认可、社会认可、群众认可、行业认可”四个维度综合考量,并与市发改委反复研究磋商,制定统一的参考标准,明确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供公证机构参考,并及时按照程序向市发改委报备,坚持把专业规范贯穿调整规范工作的始终。

二是低标准收费,突出“惠”字。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行业属性,梳理机构收费标准时,进一步明确市属公证处收费“就低不就高”,要求收费较高的公证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同时在制定过程中,重点参考广州、南京、厦门等城市公证机构的收费情况,确保杭州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公证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低收费标准,让利于企业、群众,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广领域覆盖,突出“全”字。为了进一步规范公证收费,确保行业有序发展,本次梳理以公证事项、公证事务与服务项目三大类为基础,共制定出台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网络存证取证、登记、保管、调查、代办等15个大项、45个子项的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并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对案卷复印、打印项目的收费标准作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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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念好“三字经”稳步推进价格市场调节类公证项目及收费标准规范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08 10:16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市局会同市公证协会开展价格市场调节类公证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调整规范工作。截至4月底,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杭州互联网公证处、西湖公证处、东方公证处等四家局属公证机构已向市发改委完成备案工作,新标准于5月1日起正式实行。

一是多维度考量,突出“专”字。本次收费项目梳理和标准调整主要针对近年来公证创新项目以及之前采用协商收费的项目类别。杭州市司法局会同市公证协会,会同创新项目开展较多的公证机构,从“市场认可、社会认可、群众认可、行业认可”四个维度综合考量,并与市发改委反复研究磋商,制定统一的参考标准,明确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供公证机构参考,并及时按照程序向市发改委报备,坚持把专业规范贯穿调整规范工作的始终。

二是低标准收费,突出“惠”字。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行业属性,梳理机构收费标准时,进一步明确市属公证处收费“就低不就高”,要求收费较高的公证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同时在制定过程中,重点参考广州、南京、厦门等城市公证机构的收费情况,确保杭州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公证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低收费标准,让利于企业、群众,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广领域覆盖,突出“全”字。为了进一步规范公证收费,确保行业有序发展,本次梳理以公证事项、公证事务与服务项目三大类为基础,共制定出台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网络存证取证、登记、保管、调查、代办等15个大项、45个子项的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并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对案卷复印、打印项目的收费标准作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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