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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司法局完善“全链条”机制打通行政争议化解通道
发布时间: 2021-08-25 09:33 作者:富阳区司法局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富阳区司法局坚持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机制,打通高效化解行政争议通道,助力高质量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星城范例。今年来,全区行政诉讼败诉率牢守8%警戒线,调撤率为50%,位居全市第二。

一、建立“源头把控”机制,事前预防提质效。制发各领域规范化指引。在信息公开领域,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案件百问百答》;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制发《乡镇综合执法文书范本》;在合法性审查领域,省内率先编发《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手册》,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手册》《镇(街)合法性审查操作手册》,强化源头把关。推行“5+X”法治性审核模式。发挥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律师等五类人员作用,为重点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提供方案审核、法治引导、等“精准”服务。1-7月,共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4份,提供有效建议115条;审查涉及土地搬迁等政府重大项目10件,给予法律建议62条。

二、建立“五化协同”机制,事中化解抓落实。创新建立区领导包案化解、涉案单位专班化解、风险提示联动化解、协调研判聚力化解、责任闭环倒逼化解“五化协同”机制。坚持一案双专班,即区级层面成立区领导为组长的行政争议案件化解专班,涉案单位内部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案件化解专班,按照“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调解方案明确”四要求,坚持一包到底,落实“包案化解”。强化“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原则,建立高败诉风险案件“日盯周研月报”制,每日紧盯调解进展、每周研判调解方案、每月通报调处情况,压紧压实部门责任。今年来,共调解复议案件55件,调解成功35件;梳理高败诉风险案27件,已成功化解14件,化解成功率为82.35%。

三、探索“容错问责”制度,事后治理优理念。以全省容错豁免机制在富阳试点为契机,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等部门联动,组建容错裁定委员会,制定容错条件和尺度标准,目前已梳理行政争议化解正面清单5条、行政案件败诉追责负面清单4条。对在处置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拆违强拆、危房倒损抢救等突发事件过程中,认定可以容错的情形,进行容错免责;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行政赔偿金额达30万元以上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等情形,启动责任问责。2021年以来,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共45份,对28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巡查。落实约谈、追责制度,召开全区1-7月行政败诉(纠错)案件集体约谈专题会议,区领导亲自对全区发生一审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或被区行政复议局纠错 2 件(含)以上的4个部门进行约谈。今年来,共约谈涉案单位负责人3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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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司法局完善“全链条”机制打通行政争议化解通道
发布时间:2021-08-25 09:3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富阳区司法局坚持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机制,打通高效化解行政争议通道,助力高质量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星城范例。今年来,全区行政诉讼败诉率牢守8%警戒线,调撤率为50%,位居全市第二。

一、建立“源头把控”机制,事前预防提质效。制发各领域规范化指引。在信息公开领域,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案件百问百答》;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制发《乡镇综合执法文书范本》;在合法性审查领域,省内率先编发《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手册》,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手册》《镇(街)合法性审查操作手册》,强化源头把关。推行“5+X”法治性审核模式。发挥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律师等五类人员作用,为重点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提供方案审核、法治引导、等“精准”服务。1-7月,共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4份,提供有效建议115条;审查涉及土地搬迁等政府重大项目10件,给予法律建议62条。

二、建立“五化协同”机制,事中化解抓落实。创新建立区领导包案化解、涉案单位专班化解、风险提示联动化解、协调研判聚力化解、责任闭环倒逼化解“五化协同”机制。坚持一案双专班,即区级层面成立区领导为组长的行政争议案件化解专班,涉案单位内部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案件化解专班,按照“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调解方案明确”四要求,坚持一包到底,落实“包案化解”。强化“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原则,建立高败诉风险案件“日盯周研月报”制,每日紧盯调解进展、每周研判调解方案、每月通报调处情况,压紧压实部门责任。今年来,共调解复议案件55件,调解成功35件;梳理高败诉风险案27件,已成功化解14件,化解成功率为82.35%。

三、探索“容错问责”制度,事后治理优理念。以全省容错豁免机制在富阳试点为契机,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等部门联动,组建容错裁定委员会,制定容错条件和尺度标准,目前已梳理行政争议化解正面清单5条、行政案件败诉追责负面清单4条。对在处置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拆违强拆、危房倒损抢救等突发事件过程中,认定可以容错的情形,进行容错免责;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行政赔偿金额达30万元以上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等情形,启动责任问责。2021年以来,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共45份,对28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巡查。落实约谈、追责制度,召开全区1-7月行政败诉(纠错)案件集体约谈专题会议,区领导亲自对全区发生一审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或被区行政复议局纠错 2 件(含)以上的4个部门进行约谈。今年来,共约谈涉案单位负责人3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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