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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
发布时间: 2021-08-31 09:43 作者:桐庐县司法局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桐庐县司法局以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度化规范化破题县域法治建设,努力探索领导干部履行法治职责的体制机制,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高效推进。

一、学法为先,固本培元铸信仰。出台《桐庐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全县各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开年第一课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全面推行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县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考法等制度,2014年以来,创设政府常务会议会前30分钟学法制度,累计学法90次。推行“谁主管谁讲法”制度,共50余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政府常务会议带头讲授法律课程。出台《桐庐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建成杭州市首个大型户外宪法宣誓平台,每年“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体领导干部集体宪法宣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尽责为要,“头雁”扛旗强担当。制订《桐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率先实现县乡两级政府法治建设情况向本级人大报告、乡镇部门党委负责人向县委述法“两个全覆盖”,推动法治建设成为党政班子的“一把手工程”。首创党政负责人“首席调解员”机制,明确各部门、镇街、村社、行业党政“一把手”分别作为本单位、本行业矛盾纠纷化解的首席调解员。出台《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效能评价办法》,压实首席调解员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开展矛盾纠纷“只反映一次”改革试点,压实矛盾化解属地责任。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出庭应诉备案、通报制度,连续五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每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分析部署会,通报当年败诉纠错案件,将违法行政纳入行政问责体系,行政诉讼败诉率逐年下降至3.2%,为杭州案件最少、败诉率最低的区县。

三、督考为纲,擦亮“明镜”扬正气。制定法治杭州建设考核负面清单责任分解表,将法治桐庐建设考核纳入平安考核体系。在省内率先建立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制度,探索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相机结合,充分发挥督察和巡察利剑作用,重点围绕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履行情况开展督察,县域法治督察被评为“县乡法治最佳实践”,并被省委法制办发文推广。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容错免责事前备案审查制度,将容错免责从“事后补救”前移至“事前保护”。2019年以来,先后为10个项目进行事前备案、30名干部澄清正名。率全市之先出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工作办法》,累计为76名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干部公开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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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
发布时间:2021-08-31 09:4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桐庐县司法局以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度化规范化破题县域法治建设,努力探索领导干部履行法治职责的体制机制,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高效推进。

一、学法为先,固本培元铸信仰。出台《桐庐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全县各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开年第一课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全面推行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县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考法等制度,2014年以来,创设政府常务会议会前30分钟学法制度,累计学法90次。推行“谁主管谁讲法”制度,共50余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政府常务会议带头讲授法律课程。出台《桐庐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建成杭州市首个大型户外宪法宣誓平台,每年“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体领导干部集体宪法宣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尽责为要,“头雁”扛旗强担当。制订《桐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率先实现县乡两级政府法治建设情况向本级人大报告、乡镇部门党委负责人向县委述法“两个全覆盖”,推动法治建设成为党政班子的“一把手工程”。首创党政负责人“首席调解员”机制,明确各部门、镇街、村社、行业党政“一把手”分别作为本单位、本行业矛盾纠纷化解的首席调解员。出台《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效能评价办法》,压实首席调解员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开展矛盾纠纷“只反映一次”改革试点,压实矛盾化解属地责任。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出庭应诉备案、通报制度,连续五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每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分析部署会,通报当年败诉纠错案件,将违法行政纳入行政问责体系,行政诉讼败诉率逐年下降至3.2%,为杭州案件最少、败诉率最低的区县。

三、督考为纲,擦亮“明镜”扬正气。制定法治杭州建设考核负面清单责任分解表,将法治桐庐建设考核纳入平安考核体系。在省内率先建立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制度,探索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相机结合,充分发挥督察和巡察利剑作用,重点围绕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履行情况开展督察,县域法治督察被评为“县乡法治最佳实践”,并被省委法制办发文推广。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容错免责事前备案审查制度,将容错免责从“事后补救”前移至“事前保护”。2019年以来,先后为10个项目进行事前备案、30名干部澄清正名。率全市之先出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工作办法》,累计为76名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干部公开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