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9日至9月8日,《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在杭州市门户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3168.html)、杭州市司法行政网站(http://sf.hangzhou.gov.cn/art/2021/8/9/art_1659435_58924576.html)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市民反馈意见:1.增加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选择产权置换的,回迁房屋办证年限可连续计算,即回迁房屋出售时计算个税、增值税等的年限可将被征收房屋的发证时间作为起始计算时间。二是回迁房办证给予契税等税费减免。2.名下唯一住宅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或者选择产权置换的超过协议约定回迁期限仍未给予安置,可享受无房户资格参与新房摇号。
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上述建议不属于本条例调整范围,因此,未予采纳。已将建议转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予以综合考虑。
2021年8月9日至9月8日,《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在杭州市门户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3168.html)、杭州市司法行政网站(http://sf.hangzhou.gov.cn/art/2021/8/9/art_1659435_58924576.html)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市民反馈意见:1.增加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选择产权置换的,回迁房屋办证年限可连续计算,即回迁房屋出售时计算个税、增值税等的年限可将被征收房屋的发证时间作为起始计算时间。二是回迁房办证给予契税等税费减免。2.名下唯一住宅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或者选择产权置换的超过协议约定回迁期限仍未给予安置,可享受无房户资格参与新房摇号。
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上述建议不属于本条例调整范围,因此,未予采纳。已将建议转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予以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