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区县动态
区县动态
余杭区司法局抓实“三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强基提质
发布时间: 2021-09-06 18:03 作者:余杭区司法局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余杭区司法局以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强基工程”,细化各项指标、完善工作标准、健全监管体系,持续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一、抓实“业务指标”,提升日常监管实效。逐条对照社区矫正执法及监管要求,梳理重大事项报告、入矫解矫、请假外出审批规范等业务指标分5大项21条进行量化,对各司法所每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段形成“三色预警”。推动区域片组化研判分析,分南北片区,每月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安全分析会,通报预警情况及安全形势,研究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举措,动态化排摸风险隐患对象,建立专案跟踪制度。综合运用业务考评分级结果,对红色预警的司法所由分管负责人落实约谈、有重大风险隐患的由主要负责人约谈,已组织开展约谈2场,切实抓短板、补漏洞、找差距。

二、关注“异常指标”,提升教育矫正实效。完善矫情通报,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被提请撤销缓刑或治安管理处罚案件,制作统一规范的蓝底白字警示通报格式,在决定作出后次日即通报至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已通报5起。升级警示教育,对因违规被惩处的社区矫正对象,规范“一看二抄三考四写”的“四步法”,要求看“大墙一日”警示录像、抄写监管规定、再考“应知应会”、书写感受体会及下步打算等警示流程,回收心得12份。推动类案排查,针对近期出现的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及持驾照人员开展集中约谈5次,上门走访排查20次,配套开展专题交通安全教育会2场。

三、健全“监管指标”,提升执法监督实效。优化联合执法检查,在与区检察院每年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大检查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力度,联动开展“四不两直”式的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当场指出问题、反馈清单。各司法所挂图作战、照单整改,整改问题12个,倒逼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水平。强化嵌入式前置,总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评审机制,将检察官前置常态化参与社区矫正对象重大事项评审、提出监督意见、检察建议等明确写入文件,规范评审流程,今年以来已参与评审26场次。细化社会监督,结合“清廉矫正”要求,不断完善矫务公开窗口渠道,在司法所设立普遍设立公示栏12个,在“余杭司法”微信公众号增设“矫务公开”专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加入收藏】  【打印】  【  】  【辅助线】  【背景颜色】  【关闭
余杭区司法局抓实“三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强基提质
发布时间:2021-09-06 18:0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余杭区司法局以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强基工程”,细化各项指标、完善工作标准、健全监管体系,持续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一、抓实“业务指标”,提升日常监管实效。逐条对照社区矫正执法及监管要求,梳理重大事项报告、入矫解矫、请假外出审批规范等业务指标分5大项21条进行量化,对各司法所每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段形成“三色预警”。推动区域片组化研判分析,分南北片区,每月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安全分析会,通报预警情况及安全形势,研究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举措,动态化排摸风险隐患对象,建立专案跟踪制度。综合运用业务考评分级结果,对红色预警的司法所由分管负责人落实约谈、有重大风险隐患的由主要负责人约谈,已组织开展约谈2场,切实抓短板、补漏洞、找差距。

二、关注“异常指标”,提升教育矫正实效。完善矫情通报,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被提请撤销缓刑或治安管理处罚案件,制作统一规范的蓝底白字警示通报格式,在决定作出后次日即通报至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已通报5起。升级警示教育,对因违规被惩处的社区矫正对象,规范“一看二抄三考四写”的“四步法”,要求看“大墙一日”警示录像、抄写监管规定、再考“应知应会”、书写感受体会及下步打算等警示流程,回收心得12份。推动类案排查,针对近期出现的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及持驾照人员开展集中约谈5次,上门走访排查20次,配套开展专题交通安全教育会2场。

三、健全“监管指标”,提升执法监督实效。优化联合执法检查,在与区检察院每年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大检查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力度,联动开展“四不两直”式的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当场指出问题、反馈清单。各司法所挂图作战、照单整改,整改问题12个,倒逼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水平。强化嵌入式前置,总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评审机制,将检察官前置常态化参与社区矫正对象重大事项评审、提出监督意见、检察建议等明确写入文件,规范评审流程,今年以来已参与评审26场次。细化社会监督,结合“清廉矫正”要求,不断完善矫务公开窗口渠道,在司法所设立普遍设立公示栏12个,在“余杭司法”微信公众号增设“矫务公开”专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