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评
杭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2-24 10:29 作者:市司法局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目标(指标)名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指标属性

完成时限(月)

完成情况

职能指标

行政争议调解

行政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35%。

预期性

12月

2021年度,全市行政争议调解成功率56%。

法律顾问网格化服务

以社区(村)、园区、特色小镇、楼宇等为“网格单位”,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90%以上。

预期性

12月

2021年度,以社区(村)、园区、特色小镇、楼宇等为“网格单位”,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99%。

律师万人比

律师万人比达9.685。

预期性

12月

2021年底,我市律师万人比为10.15。

职能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11月底前市县两级全部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2.11月底前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证全部换成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

3.对488项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监督,促进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落实。

预期性

12月

1.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实际,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第二批)公告工作。2021年3月10日印发了《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第二批)公告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作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通过行政执法机关梳理汇总申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核查确认和向社会公告结果三个阶段,目前杭州市县两级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已圆满完成。12月6日,杭州市确认了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并在“中国杭州门户网”及“杭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对外公布。区划调整的上城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在2021年进行了执法主体确认,其他区、县(市)在2019、2020年进行了执法主体确认。

2.完成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浙司函〔2021〕20号)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2021年3月10日下发了《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全面布置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国家统一执法证换发工作。明确换发范围、换发程序,有序开展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对未取得省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或者部证(国家有关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需要申领执法证件的,明确了具体申领程序。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21〕299号)的要求,指导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在发起换发或者证件申请时,做好制服着装人员信息填报工作。截至12月底,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的33797本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全部换成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

3.开展全市“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活动。主要做法及成效: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杭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相应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和制定本地区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划转的综合执法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将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人防等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明确监督活动的分管领导、参加人员、监督目标、监督流程,要求市级单位和各地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成立了专项监督小组,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军任组长,以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为主,抽调拱墅区、上城区工作人员以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各2名,具体负责开展该项工作。2021年6月22日,召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15家业务主管单位和市综合执法局,召开综合执法改革座谈会,听取市级有关单位介绍综合执法改革开展情况、贯彻落实综合执法事项划转过程中存在问题、困难和下步工作建议。6月23日—24日,赴西湖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等5个区(市)、县开展现场监督,对照488项划转事项逐一进行检查,查阅投诉举报件65件,抽取行政处罚案件15卷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督促整改。

法治政府建设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规范执法。

2.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扩大行政复议个案办理成果,督促整改行政中的违法问题,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较2020年双下降。

3.选择市场监管、生态环保、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体检式”行政执法质效评议,规范执法活动,提高执法质量。

4.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

预期性

12月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对73万余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自查自评,其中行政许可41万余件、行政处罚30余万件、行政强制2余万件,自查结果均为合格。共对1702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811件、行政处罚案卷759件、行政强制案卷132件,合格率为100%。着重对执法主体的适格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执法程序的正当性、执法结论的合理性和案卷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查。主要做法:一是组织实施自评自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对案卷评查范围、评查标准、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本系统、本部门范围内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自查。二是抽取案卷集中评查。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集中评查,重点对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依据、结果、案卷归档等进行全面评查。三是及时反馈要求整改。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一案一表》的方式反馈给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列明此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整改,督促落实。

2.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印发“以案治本”专项行动通知,通过行政复议“优质效、优服务、优能力”和“评文书、评案例、评能手”,扩大行政复议个案办理成果,理清违法问题、准确查摆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并督促整改到位。截至12月底,行政诉讼败诉案件128件,败诉率为5.6%(2020年,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211件,败诉率9.8%。),复议纠错率为8.7%(2020年为10.6%。),分别下降了4.2和1.9个百分点。主要做法:一是全面梳理排查确定整改重点。对2019年以来败诉纠错案件逐一统计排查,全面掌握2019年以来全市617件败诉案件,607件纠错案件和466件存案等“底数”, 确定重点整改地区29个。二是实地调研走访指导整改落实。建立4个帮扶指导小组,分别结对1个重点整改领域和3个重点乡镇街道,实地调研走访57次。汇编2019-2020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25篇,优秀行政复议决定15篇。三是积极开展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两级复议机构联合法院系统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推动点对点包案化解行政争议639件。加强复议调解,在受理前、审理中、结案后各个阶段,充分运用调解方式,促成和解。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确定每月8号为“固定学习日”,开展“业务讲堂”,强化业务知识。每季组织“复议沙龙”,研讨类别案件,组织复议能手比武,提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水平。五是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将案情清晰、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压缩办案期限,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率;集中力量严审疑难复杂案件,通过组织听证、小组讨论、专家会审等方式,提高复议质量。试行以来,已有2000余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占总案件量的81%,平均办案时限10.3天,群众获得感得到大幅提升。

3.开展行政执法质效评议活动。9月24日召开评估前工作协调会,部署开展对涉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7个市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执法质效评议。10月18日召开市直部门公开评议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代表、企业代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对7个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进行现场评议。12月完成评估工作,形成杭州市市直七部门行政执法评估报告。本次评议活动客观评估了我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运行、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效能等情况,全面深入了解了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了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4.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2021年,杭州市二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结杭州市行政机关行政案件1327件, 负责人出庭1262件,负责人出庭率95.1%。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杭州建设考核体系,并在“两高一低”(行政发案量高、败诉率高、负责人出庭率低)专项整治活动中进行定期通报。考核采用奖惩结合的方式,不达标的扣分,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及调撤率高的予以加分,鼓励正职负责人出庭。二是加强学习指导。通过开展旁听活动、邀请专家授课、发布典型案例、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对负责人出庭意义的认识,提升负责人对重点领域、重大敏感案件的预判功能,增强出庭的自觉性,避免搞形式走过场。一年来,全市共组织107场次行政案件旁听活动。三是府院联动推进。进一步完善与人民法院日常工作联动机制,每月定期由市司法局和市法院分别发布诉讼案件和负责人出庭等情况统计分析通报。及时发布和处理各种短板、问题,上传好的经验做法,多渠道规范和指导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效能,全力推动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做到庭前、庭中、庭后全程发力,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上升15个百分点。

 

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500场,征集评选民法典典型案例100个;开展民法典微视频征集暨“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

2.依托“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法治宣传阵地,开展“线上+线下”宪法主题宣传200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200场,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宪法艺术评展活动。

预期性

12月

1.主要成效: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870场,征集评选民法典典型案例118个;开展民法典微视频征集暨“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主要做法:一是在今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及时发布“关于做好民法典普法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邀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恩开展以“民法典与中国之治”为主题,结合民法典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作用和实践案例的民法典宣讲课,活动全程视频直播,超过35万人在线观看。三是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典型案例发布活动,共收到各地各单位选送案例118个。统筹考虑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日常生活关联性,以及社会关注度等,评审专家组评选出48个民法典主题典型案例并发文公布,目前已编制成册并印发2000份至全市各个区、县(市),同时将通过我市融媒体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四是组织开展第五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颁奖活动,共收集来自全市各界的820余件优秀视频作品,并通过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宣传造势。

2.主要成效:依托“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法治宣传阵地,开展“线上+线下”宪法主题宣传263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740场,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宪法艺术评展活动。主要做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纪念“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馆五周年主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宪法宣传教育成果展等形式,邀请省、市领导对我市宪法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今年以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共开展“永远跟党走,宪法伴我行”宪法宣传系列活动105场,开展法治大讲堂宣教活动10次。二是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宪法学习宣传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设“法治大讲堂”云课堂,各类线上活动累计193万人次参与。开设全市首个公共自行车“普法加油站”。推出“云游”宪法馆活动,在抖音、微博、微信、b站等平台同步直播。打造集“一场一馆一苑一园一中心一游轮两站十五个法治驿站”的水陆空长廊式“运河法治文化带”。三是组织举办第五届杭州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艺术评展颁奖仪式及展示活动。该活动广受杭城中小学生喜爱,目前已收到9058件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获奖作品将进行全市巡展。

 

                         联系人:许丽

                         联系电话:8525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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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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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指标)名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指标属性

完成时限(月)

完成情况

职能指标

行政争议调解

行政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35%。

预期性

12月

2021年度,全市行政争议调解成功率56%。

法律顾问网格化服务

以社区(村)、园区、特色小镇、楼宇等为“网格单位”,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90%以上。

预期性

12月

2021年度,以社区(村)、园区、特色小镇、楼宇等为“网格单位”,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99%。

律师万人比

律师万人比达9.685。

预期性

12月

2021年底,我市律师万人比为10.15。

职能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11月底前市县两级全部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2.11月底前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证全部换成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

3.对488项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监督,促进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落实。

预期性

12月

1.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实际,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第二批)公告工作。2021年3月10日印发了《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第二批)公告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作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通过行政执法机关梳理汇总申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核查确认和向社会公告结果三个阶段,目前杭州市县两级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已圆满完成。12月6日,杭州市确认了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并在“中国杭州门户网”及“杭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对外公布。区划调整的上城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在2021年进行了执法主体确认,其他区、县(市)在2019、2020年进行了执法主体确认。

2.完成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浙司函〔2021〕20号)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2021年3月10日下发了《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全面布置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国家统一执法证换发工作。明确换发范围、换发程序,有序开展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对未取得省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或者部证(国家有关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需要申领执法证件的,明确了具体申领程序。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21〕299号)的要求,指导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在发起换发或者证件申请时,做好制服着装人员信息填报工作。截至12月底,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的33797本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全部换成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

3.开展全市“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活动。主要做法及成效: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杭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相应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和制定本地区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划转的综合执法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将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人防等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明确监督活动的分管领导、参加人员、监督目标、监督流程,要求市级单位和各地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成立了专项监督小组,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军任组长,以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为主,抽调拱墅区、上城区工作人员以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各2名,具体负责开展该项工作。2021年6月22日,召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15家业务主管单位和市综合执法局,召开综合执法改革座谈会,听取市级有关单位介绍综合执法改革开展情况、贯彻落实综合执法事项划转过程中存在问题、困难和下步工作建议。6月23日—24日,赴西湖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等5个区(市)、县开展现场监督,对照488项划转事项逐一进行检查,查阅投诉举报件65件,抽取行政处罚案件15卷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督促整改。

法治政府建设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规范执法。

2.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扩大行政复议个案办理成果,督促整改行政中的违法问题,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较2020年双下降。

3.选择市场监管、生态环保、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体检式”行政执法质效评议,规范执法活动,提高执法质量。

4.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

预期性

12月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对73万余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自查自评,其中行政许可41万余件、行政处罚30余万件、行政强制2余万件,自查结果均为合格。共对1702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811件、行政处罚案卷759件、行政强制案卷132件,合格率为100%。着重对执法主体的适格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执法程序的正当性、执法结论的合理性和案卷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查。主要做法:一是组织实施自评自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对案卷评查范围、评查标准、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本系统、本部门范围内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自查。二是抽取案卷集中评查。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集中评查,重点对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依据、结果、案卷归档等进行全面评查。三是及时反馈要求整改。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一案一表》的方式反馈给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列明此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整改,督促落实。

2.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印发“以案治本”专项行动通知,通过行政复议“优质效、优服务、优能力”和“评文书、评案例、评能手”,扩大行政复议个案办理成果,理清违法问题、准确查摆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并督促整改到位。截至12月底,行政诉讼败诉案件128件,败诉率为5.6%(2020年,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211件,败诉率9.8%。),复议纠错率为8.7%(2020年为10.6%。),分别下降了4.2和1.9个百分点。主要做法:一是全面梳理排查确定整改重点。对2019年以来败诉纠错案件逐一统计排查,全面掌握2019年以来全市617件败诉案件,607件纠错案件和466件存案等“底数”, 确定重点整改地区29个。二是实地调研走访指导整改落实。建立4个帮扶指导小组,分别结对1个重点整改领域和3个重点乡镇街道,实地调研走访57次。汇编2019-2020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25篇,优秀行政复议决定15篇。三是积极开展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两级复议机构联合法院系统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推动点对点包案化解行政争议639件。加强复议调解,在受理前、审理中、结案后各个阶段,充分运用调解方式,促成和解。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确定每月8号为“固定学习日”,开展“业务讲堂”,强化业务知识。每季组织“复议沙龙”,研讨类别案件,组织复议能手比武,提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水平。五是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将案情清晰、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压缩办案期限,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率;集中力量严审疑难复杂案件,通过组织听证、小组讨论、专家会审等方式,提高复议质量。试行以来,已有2000余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占总案件量的81%,平均办案时限10.3天,群众获得感得到大幅提升。

3.开展行政执法质效评议活动。9月24日召开评估前工作协调会,部署开展对涉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7个市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执法质效评议。10月18日召开市直部门公开评议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代表、企业代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对7个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进行现场评议。12月完成评估工作,形成杭州市市直七部门行政执法评估报告。本次评议活动客观评估了我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运行、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效能等情况,全面深入了解了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了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4.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2021年,杭州市二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结杭州市行政机关行政案件1327件, 负责人出庭1262件,负责人出庭率95.1%。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杭州建设考核体系,并在“两高一低”(行政发案量高、败诉率高、负责人出庭率低)专项整治活动中进行定期通报。考核采用奖惩结合的方式,不达标的扣分,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及调撤率高的予以加分,鼓励正职负责人出庭。二是加强学习指导。通过开展旁听活动、邀请专家授课、发布典型案例、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对负责人出庭意义的认识,提升负责人对重点领域、重大敏感案件的预判功能,增强出庭的自觉性,避免搞形式走过场。一年来,全市共组织107场次行政案件旁听活动。三是府院联动推进。进一步完善与人民法院日常工作联动机制,每月定期由市司法局和市法院分别发布诉讼案件和负责人出庭等情况统计分析通报。及时发布和处理各种短板、问题,上传好的经验做法,多渠道规范和指导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效能,全力推动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做到庭前、庭中、庭后全程发力,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上升15个百分点。

 

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500场,征集评选民法典典型案例100个;开展民法典微视频征集暨“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

2.依托“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法治宣传阵地,开展“线上+线下”宪法主题宣传200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200场,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宪法艺术评展活动。

预期性

12月

1.主要成效: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870场,征集评选民法典典型案例118个;开展民法典微视频征集暨“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主要做法:一是在今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及时发布“关于做好民法典普法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邀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恩开展以“民法典与中国之治”为主题,结合民法典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作用和实践案例的民法典宣讲课,活动全程视频直播,超过35万人在线观看。三是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典型案例发布活动,共收到各地各单位选送案例118个。统筹考虑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日常生活关联性,以及社会关注度等,评审专家组评选出48个民法典主题典型案例并发文公布,目前已编制成册并印发2000份至全市各个区、县(市),同时将通过我市融媒体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四是组织开展第五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颁奖活动,共收集来自全市各界的820余件优秀视频作品,并通过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宣传造势。

2.主要成效:依托“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法治宣传阵地,开展“线上+线下”宪法主题宣传263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740场,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宪法艺术评展活动。主要做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纪念“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馆五周年主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宪法宣传教育成果展等形式,邀请省、市领导对我市宪法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今年以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共开展“永远跟党走,宪法伴我行”宪法宣传系列活动105场,开展法治大讲堂宣教活动10次。二是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宪法学习宣传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设“法治大讲堂”云课堂,各类线上活动累计193万人次参与。开设全市首个公共自行车“普法加油站”。推出“云游”宪法馆活动,在抖音、微博、微信、b站等平台同步直播。打造集“一场一馆一苑一园一中心一游轮两站十五个法治驿站”的水陆空长廊式“运河法治文化带”。三是组织举办第五届杭州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艺术评展颁奖仪式及展示活动。该活动广受杭城中小学生喜爱,目前已收到9058件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获奖作品将进行全市巡展。

 

                         联系人: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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