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区县动态
区县动态
拱墅区“三强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 2022-03-08 14:33 作者:   来源: 拱墅区委编办、拱墅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拱墅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构建区委编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司法局等部门与街道联动协作机制,全面推进辖区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法治拱墅”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机构赋能。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成立新的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和拱墅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统筹协调解决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执法队伍整合,明确涉及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原则上交由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条线领域。摸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底数,倒排时间、拟定工作计划,做好队伍撤并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方案,使事项划转与队伍调整、人员编制划转有效协同。

二是强化架构搭建,推进基层赋权。搭建基层综合执法架构,在长庆街道增设内设机构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后,分批次为东南片7个街道增设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负责统筹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西南片10个街道的内设机构综合信息指挥室新增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做好搭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架构的准备,以“1个街道巩固成效,7个街道深化落地,10个街道全面铺开”的“1+7+10”阵容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事项管理,推进执法赋责。坚持“认领为常态,不领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各部门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迭代更新部门监管事项,并按照新形式、新业态、新分工对原有监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明确部门间工作边界,有效推进监管事项认领,为综合执法工作内容鉴别、信访件分派等工作提供依据。明确赋权街道事项目录,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划转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对行政处罚权由街道名义行使的8个街道,分别明确288项、583项的事项目录,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拱墅“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加入收藏】  【打印】  【  】  【辅助线】  【背景颜色】  【关闭
拱墅区“三强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2-03-08 14:33
信息来源:拱墅区委编办、拱墅区司法局 浏览量:

拱墅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构建区委编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司法局等部门与街道联动协作机制,全面推进辖区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法治拱墅”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机构赋能。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成立新的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和拱墅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统筹协调解决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执法队伍整合,明确涉及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原则上交由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条线领域。摸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底数,倒排时间、拟定工作计划,做好队伍撤并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方案,使事项划转与队伍调整、人员编制划转有效协同。

二是强化架构搭建,推进基层赋权。搭建基层综合执法架构,在长庆街道增设内设机构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后,分批次为东南片7个街道增设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负责统筹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西南片10个街道的内设机构综合信息指挥室新增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做好搭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架构的准备,以“1个街道巩固成效,7个街道深化落地,10个街道全面铺开”的“1+7+10”阵容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事项管理,推进执法赋责。坚持“认领为常态,不领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各部门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迭代更新部门监管事项,并按照新形式、新业态、新分工对原有监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明确部门间工作边界,有效推进监管事项认领,为综合执法工作内容鉴别、信访件分派等工作提供依据。明确赋权街道事项目录,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划转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对行政处罚权由街道名义行使的8个街道,分别明确288项、583项的事项目录,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拱墅“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