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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建森赴富阳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 2022-04-18 17:59 作者:   来源: 富阳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4月15日下午,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建森带队到杭州市富阳区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专题调研。调研组召开了杭州市局、上城区局、桐庐县局、建德市局负责人以及富阳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负责人和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军参加座谈。

蒋建森对杭州市同步推进省市两级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下派干部蹲点、试点第三方评估工作以及富阳区在“三级述法”制度、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等方面的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法治建设整体工作呈现“五个有”的鲜明特点:一是有统筹,市县乡三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有力,整体把握到位;二是有思路,围绕《实施方案》十个方面重点工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进试点工作;三是有力度,各项重点工作如合法性审查、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法治乡村建设得到深入开展;四是有创新,好的经验做法通过试点不断涌现,成为面上法治建设重大标志性成果,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最佳实践案例”获评比例较高;五是有实效,试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格局发生大变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增强,各个站办推进法治建设自觉性提高,法治建设推进力度加大,行政争议总量、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率大幅下降,老百姓法治建设获得感明显增强。杭州各县(市、区)开展的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法治建设试了点、探了路,既发现了问题,也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从更大范围、更大力度深化改革起到很好的借鉴。

蒋建森强调,乡镇(街道)是法治建设问题最多、群众意见最大、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最高的地方,解决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问题,就能从根本上提升法治浙江建设整体水平。目前,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工作已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省委重大改革事项清单,是法治浙江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就下一步工作,蒋建森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理顺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省级层面强谋划、市级层面强指导、县级层面强统筹、乡镇(街道)强落实、村(社区)强支撑,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村社支撑的工作格局,推动法治建设统筹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围绕改革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尤其是县级层面,要积极构建法治办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特别是在信访工作法治化、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优化基层法治环境,整体提升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水平。四是积极探索创新。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是创新的宝地,是一座富矿,也是我们下一步打造法治浙江标志性成果、打造法治政府“最佳实践”有空间有潜力的地方,各地要积极探索实践、深挖创新亮点。五是打造标志性成果。各地要在进一步完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考评体系基础上,通过重点工作推进,努力打造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治化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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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建森赴富阳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2-04-1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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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下午,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建森带队到杭州市富阳区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专题调研。调研组召开了杭州市局、上城区局、桐庐县局、建德市局负责人以及富阳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负责人和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军参加座谈。

蒋建森对杭州市同步推进省市两级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下派干部蹲点、试点第三方评估工作以及富阳区在“三级述法”制度、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等方面的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法治建设整体工作呈现“五个有”的鲜明特点:一是有统筹,市县乡三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有力,整体把握到位;二是有思路,围绕《实施方案》十个方面重点工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进试点工作;三是有力度,各项重点工作如合法性审查、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法治乡村建设得到深入开展;四是有创新,好的经验做法通过试点不断涌现,成为面上法治建设重大标志性成果,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最佳实践案例”获评比例较高;五是有实效,试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格局发生大变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增强,各个站办推进法治建设自觉性提高,法治建设推进力度加大,行政争议总量、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率大幅下降,老百姓法治建设获得感明显增强。杭州各县(市、区)开展的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法治建设试了点、探了路,既发现了问题,也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从更大范围、更大力度深化改革起到很好的借鉴。

蒋建森强调,乡镇(街道)是法治建设问题最多、群众意见最大、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最高的地方,解决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问题,就能从根本上提升法治浙江建设整体水平。目前,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工作已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省委重大改革事项清单,是法治浙江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就下一步工作,蒋建森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理顺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省级层面强谋划、市级层面强指导、县级层面强统筹、乡镇(街道)强落实、村(社区)强支撑,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村社支撑的工作格局,推动法治建设统筹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围绕改革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尤其是县级层面,要积极构建法治办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特别是在信访工作法治化、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优化基层法治环境,整体提升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水平。四是积极探索创新。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是创新的宝地,是一座富矿,也是我们下一步打造法治浙江标志性成果、打造法治政府“最佳实践”有空间有潜力的地方,各地要积极探索实践、深挖创新亮点。五是打造标志性成果。各地要在进一步完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考评体系基础上,通过重点工作推进,努力打造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治化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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