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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6-20 14:47 作者:   来源: 上城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上城区司法局以南星街道开展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动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

一是明确行使规则。立足街道执法工作种类多、标的小、数量大的特点,设置从不予处罚至从重处罚5种裁量幅度,明确21款从重、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情节并制定相应“情节系数”,其中对16个执法事项实行“首违不罚”。同时,根据违法行为主观恶性、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等,规定8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考量因素,以此综合确定罚款数额。

二是规范裁量标准。聚焦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18个领域,编制《南星街道自由裁量基准表》,通过一张表单融入代码名称、违法情节、裁量依据等,明确165项高频处罚事项的不同违法情节裁量基准。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政处罚”,分为三类情况,分别依据一年内违法次数及具体情节,处以500-30000元不等罚款。

三是加强监督与后评估。强化监督环节,建立与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等15家区级部门会商机制,解决自由裁量基准与上位法冲突、部分事项自由裁量范围过大等26类问题。明确对处罚畸轻畸重、处罚标准不统一、滥施处罚等4种情形,由街道责令改正。同时,及时开展行政处罚后评估,明确依据评查、社会满意度调查等结果,适时调整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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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20 14:47
信息来源:上城区司法局 浏览量:

上城区司法局以南星街道开展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动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

一是明确行使规则。立足街道执法工作种类多、标的小、数量大的特点,设置从不予处罚至从重处罚5种裁量幅度,明确21款从重、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情节并制定相应“情节系数”,其中对16个执法事项实行“首违不罚”。同时,根据违法行为主观恶性、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等,规定8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考量因素,以此综合确定罚款数额。

二是规范裁量标准。聚焦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18个领域,编制《南星街道自由裁量基准表》,通过一张表单融入代码名称、违法情节、裁量依据等,明确165项高频处罚事项的不同违法情节裁量基准。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政处罚”,分为三类情况,分别依据一年内违法次数及具体情节,处以500-30000元不等罚款。

三是加强监督与后评估。强化监督环节,建立与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等15家区级部门会商机制,解决自由裁量基准与上位法冲突、部分事项自由裁量范围过大等26类问题。明确对处罚畸轻畸重、处罚标准不统一、滥施处罚等4种情形,由街道责令改正。同时,及时开展行政处罚后评估,明确依据评查、社会满意度调查等结果,适时调整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