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02 10:40 作者: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为科学编制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杭州市立法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3年度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23年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包括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的建议。社会各界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设区市的立法权限,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体系,以我市努力建成“创新之窗”“人文之窗”“美丽之窗”“开放之窗”“善治之窗”“幸福之窗”作为申报立法建议项目的重点,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已经调查论证或者形成草案的,欢迎提交调查论证资料、草案以及立法参阅材料等。

三、截止日期

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四、报送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立法项目建议。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注明“立法项目建议”),邮编:310026;

(二)传    真:85256500;

(三)电子邮件:sfj@hz.gov.cn。

杭州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日

加入收藏】  【打印】  【  】  【辅助线】  【背景颜色】  【关闭
关于公开征集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10:4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为科学编制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杭州市立法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3年度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23年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包括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的建议。社会各界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设区市的立法权限,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体系,以我市努力建成“创新之窗”“人文之窗”“美丽之窗”“开放之窗”“善治之窗”“幸福之窗”作为申报立法建议项目的重点,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已经调查论证或者形成草案的,欢迎提交调查论证资料、草案以及立法参阅材料等。

三、截止日期

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四、报送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立法项目建议。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注明“立法项目建议”),邮编:310026;

(二)传    真:85256500;

(三)电子邮件:sfj@hz.gov.cn。

杭州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