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其他文件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
  • 信息索引号:
  • 002491034/2022-01174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 杭普法办〔2022〕10号
  • 责任部门:
  • 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9-14
  • 点击率:

各区、县(市)普法办,市直各单位: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主题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8月至12月底

二、活动主题

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为主线,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宣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尤其是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着重宣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和反诈骗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幸福杭州建设。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更好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反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在全社会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认真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系列活动。继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和维护市场、防范法律风险的功能作用。深入开展反诈骗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贷款类、兼职刷单类、冒充公检法类、网购退款类、养老金诈骗类等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积极宣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等,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等单位,重点宣传“9个方面历史性成就、8个方面规律性认识”“5大战略指引、11方面重要遵循”等系列重要概述和部署。积极运用融媒体普法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

(四)着重宣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报告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杭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在杭州生动实践的决议》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座谈会、读书会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让人民群众了解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

(五)精准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围绕《信访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创新发展等内容,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创新普法载体等形式,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为更好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宣传与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幸福杭州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主题活动的重要性,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切实履行好法治宣传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普法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广泛发动,确保活动不断深化。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保障,共同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区、县(市)普法办要切实担负责任,不断加强对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督促。要把活动与“法助共富、法护平安”行动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行动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单位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普法办。

联系人:方嘉民,联系电话:0571-85256538,邮箱:hzspfb@126.com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加入收藏】  【打印】  【  】  【辅助线】  【背景颜色】  【关闭

政府信息公开

其他文件

索引号

002491034/2022-01174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备注/文号

杭普法办〔2022〕10号

登记号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
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14 10:23:5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普法办,市直各单位: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主题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8月至12月底

二、活动主题

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为主线,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宣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尤其是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着重宣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和反诈骗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幸福杭州建设。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更好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反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在全社会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认真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系列活动。继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和维护市场、防范法律风险的功能作用。深入开展反诈骗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贷款类、兼职刷单类、冒充公检法类、网购退款类、养老金诈骗类等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积极宣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等,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等单位,重点宣传“9个方面历史性成就、8个方面规律性认识”“5大战略指引、11方面重要遵循”等系列重要概述和部署。积极运用融媒体普法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

(四)着重宣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报告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杭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在杭州生动实践的决议》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座谈会、读书会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让人民群众了解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

(五)精准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围绕《信访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创新发展等内容,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创新普法载体等形式,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为更好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宣传与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幸福杭州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主题活动的重要性,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切实履行好法治宣传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普法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广泛发动,确保活动不断深化。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保障,共同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区、县(市)普法办要切实担负责任,不断加强对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督促。要把活动与“法助共富、法护平安”行动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行动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单位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普法办。

联系人:方嘉民,联系电话:0571-85256538,邮箱:hzspfb@126.com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