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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全面强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基层执法
发布时间: 2023-10-31 10:18 作者:   来源: 拱墅区委编办、拱墅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拱墅区聚焦“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结合基层治理中工作集成、力量下沉、执法联动的需要,深入开展乡镇(街道)岗位管理试点,全力破题基层执法队伍整合、执法资源集约、执法效能提升。

一是融合一支队伍。坚持“越往下基座越宽、力量部署越多”原则,重心下移、推动区级执法队伍74.42%执法编制、70.07%执法人员下沉并纳入街道岗位管理,推动部门下沉执法人员与街道自有执法人员化学融合;全面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落实专业执法队员党组织关系下沉属地街道,并设立指导员,提升街道对执法队伍的统筹协调力;结合派驻人员岗位专业需要,开展2轮5批次轮训,提升派驻队伍履职能力,增强街道可用、统用、善用人员力量。

二是整合一张清单。围绕基层职责精细化管理,动态调整94条街道权力清单、96条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338项赋权街道执法事项清单,不断明晰部门间、区街间权责边界,规范职责配置、调整和分工协调流程;突破岗位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后的执法资格“身份限制”,打通事业人员执法持证渠道,为基层构建全面系统的执法队伍提供人员保障;实行街道各类执法力量集中办公,推进街道综合治理与执法队伍职能融合,形成基层行政执法合力。

三是聚合一列机制。织密执法人员纳岗后管理制度网,实行派驻干部“区级属、街道管、街道用”强化对下沉人员的纳岗后管理,明确动态调整人员规则,建立下沉人员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等制度,开展执法类岗位的机构编制质效评估,侧重街道对下沉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密切评先评优与综合考评、岗位考评结果关联,实现基层执法与治理、管理与服务融合联动,提效提质基层综合执法。

四是统合一套系统。全面使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强化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实现“线上录入、在线流转、现场指导、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流程。同时,以区级城运中心为依托,归集城管、公安、应急管理及社会面2.7万余个物联感知设备,融合工程车、油烟等监测系统,智能识别重点执法领域违法行为,全力打造“前端动态感知+中端智能预警+末端多元共治”的数智联合执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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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全面强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基层执法
发布时间:2023-10-31 10:18
信息来源:拱墅区委编办、拱墅区司法局 浏览量:

拱墅区聚焦“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结合基层治理中工作集成、力量下沉、执法联动的需要,深入开展乡镇(街道)岗位管理试点,全力破题基层执法队伍整合、执法资源集约、执法效能提升。

一是融合一支队伍。坚持“越往下基座越宽、力量部署越多”原则,重心下移、推动区级执法队伍74.42%执法编制、70.07%执法人员下沉并纳入街道岗位管理,推动部门下沉执法人员与街道自有执法人员化学融合;全面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落实专业执法队员党组织关系下沉属地街道,并设立指导员,提升街道对执法队伍的统筹协调力;结合派驻人员岗位专业需要,开展2轮5批次轮训,提升派驻队伍履职能力,增强街道可用、统用、善用人员力量。

二是整合一张清单。围绕基层职责精细化管理,动态调整94条街道权力清单、96条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338项赋权街道执法事项清单,不断明晰部门间、区街间权责边界,规范职责配置、调整和分工协调流程;突破岗位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后的执法资格“身份限制”,打通事业人员执法持证渠道,为基层构建全面系统的执法队伍提供人员保障;实行街道各类执法力量集中办公,推进街道综合治理与执法队伍职能融合,形成基层行政执法合力。

三是聚合一列机制。织密执法人员纳岗后管理制度网,实行派驻干部“区级属、街道管、街道用”强化对下沉人员的纳岗后管理,明确动态调整人员规则,建立下沉人员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等制度,开展执法类岗位的机构编制质效评估,侧重街道对下沉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密切评先评优与综合考评、岗位考评结果关联,实现基层执法与治理、管理与服务融合联动,提效提质基层综合执法。

四是统合一套系统。全面使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强化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实现“线上录入、在线流转、现场指导、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流程。同时,以区级城运中心为依托,归集城管、公安、应急管理及社会面2.7万余个物联感知设备,融合工程车、油烟等监测系统,智能识别重点执法领域违法行为,全力打造“前端动态感知+中端智能预警+末端多元共治”的数智联合执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