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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草案)》网上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 2024-06-18 11:29 作者:   来源: 杭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4月22日至5月22日,我局将《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在市政府网站(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489.html)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1

如果群众矛盾对象本身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拒绝开展协调会,连坐下来协商的机会都不给,推诿逃避甚至撒谎,不把群众利益当回事。

法律已有规定。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方式进行解决。

2

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等调解人员必须以事实为前提,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还要考虑人情的情况下进行调解,不可以偏袒任何一方,既不能进行道德审判也不能言语侮辱。

采纳

3

相关的调解组织以及调解员必须要经过相关的资质,调解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

采纳

4

第十条中应该加一句,如果进行调解前已经上升至治安案件,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治安案件处理。

法律已有规定

5

矛盾双方发生冲突时,其性质已经上升刑事案件时,则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刑事案件处理

法律已有规定

6

如果涉及未成年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以及进行其心理疏导。

法律已有规定

7

发生矛盾时,现场的警察、交警等相关部门的人应当配合人民调解员对当事双方进行矛盾的调解,避免案件定性的升级。

采纳

8

第三十四条【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根据新版复议法,杭州条例里面应该加一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必备内容,突出保护和监督,在保护和监督前提条件下,才能提化解,假如产生破坏性化解或者没有监督的化解怎么办?

采纳,在相关条文中体现。

9

明确劳动仲裁方面的化解内容,现在产生劳动纠纷,监察部门是不是没什么用,多数活都被推到仲裁部门啦,建议平衡两部门案件数量,大家都干活,别一边忙死一边闲死。

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为不同政府职能,按照法定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0

第十七条化解方式途径,要增加信访途径。

采纳

11

还要增加,如果以上列出的所有途径都未能解决受害者诉求,那么还有什么特殊途径可以帮助受害者来化解?要提一句。同时,党爱护人民,人民爱护党,当人民遇到极端情况,该怎么合法途径化解?起诉有时候真的无用怎么办,条例里要想办法补充解决途径。

在条文中予以体现。

12

关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明确申请的目的、用途等,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诉讼权行为发生。”该条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条款规定,例如:第二十八条的“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第二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没有要求明确申请目的、用途;第三十二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十五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但并没有对目的和用途进行限制。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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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草案)》网上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1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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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至5月22日,我局将《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在市政府网站(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489.html)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1

如果群众矛盾对象本身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拒绝开展协调会,连坐下来协商的机会都不给,推诿逃避甚至撒谎,不把群众利益当回事。

法律已有规定。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方式进行解决。

2

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等调解人员必须以事实为前提,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还要考虑人情的情况下进行调解,不可以偏袒任何一方,既不能进行道德审判也不能言语侮辱。

采纳

3

相关的调解组织以及调解员必须要经过相关的资质,调解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

采纳

4

第十条中应该加一句,如果进行调解前已经上升至治安案件,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治安案件处理。

法律已有规定

5

矛盾双方发生冲突时,其性质已经上升刑事案件时,则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刑事案件处理

法律已有规定

6

如果涉及未成年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以及进行其心理疏导。

法律已有规定

7

发生矛盾时,现场的警察、交警等相关部门的人应当配合人民调解员对当事双方进行矛盾的调解,避免案件定性的升级。

采纳

8

第三十四条【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根据新版复议法,杭州条例里面应该加一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必备内容,突出保护和监督,在保护和监督前提条件下,才能提化解,假如产生破坏性化解或者没有监督的化解怎么办?

采纳,在相关条文中体现。

9

明确劳动仲裁方面的化解内容,现在产生劳动纠纷,监察部门是不是没什么用,多数活都被推到仲裁部门啦,建议平衡两部门案件数量,大家都干活,别一边忙死一边闲死。

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为不同政府职能,按照法定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0

第十七条化解方式途径,要增加信访途径。

采纳

11

还要增加,如果以上列出的所有途径都未能解决受害者诉求,那么还有什么特殊途径可以帮助受害者来化解?要提一句。同时,党爱护人民,人民爱护党,当人民遇到极端情况,该怎么合法途径化解?起诉有时候真的无用怎么办,条例里要想办法补充解决途径。

在条文中予以体现。

12

关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明确申请的目的、用途等,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诉讼权行为发生。”该条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条款规定,例如:第二十八条的“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第二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没有要求明确申请目的、用途;第三十二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十五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但并没有对目的和用途进行限制。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