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建议予以废止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现就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建议予以废止的杭州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2:起草说明
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电话:0571-85256614
电子邮箱:sfj@hz.gov.cn
杭州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5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建议予以废止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现就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建议予以废止的杭州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2:起草说明
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电话:0571-85256614
电子邮箱:sfj@hz.gov.cn
杭州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