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其他文件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等单位关于开展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的通知
  • 信息索引号:
  • 002491034/2024-00113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 杭普法办〔2024〕7号
  • 责任部门:
  • 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8-30
  • 点击率:

各区、县(市)普法办、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在全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攀高峰、勇立潮头的再出发之年,同时也是全市奋进“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纵深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为我市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杭州文广集团决定联合开展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杭州文广集团

承办单位:杭州市广播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

二、活动时间

(一)征集阶段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为征集阶段(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

各区、县(市)司法局、普法办上报不少于2件高质量作品参加微视频征集,市直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申报作品。

(二)评审阶段

2024年10月至11月为评审阶段。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电视台、视频号和抖音等新媒体,以及大型普法活动中展播宣传。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的宣传重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同时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具体如下: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2.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形成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的领导、党的组织、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3.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4.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围绕反间谍法颁布10周年、反恐怖法颁布9周年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5.持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结合第四个“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提高人民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6.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法治宣传。围绕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反诈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典型事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7.重点群体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围绕退役军人优待、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方面,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和个人防护技能。常态化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六进”普法宣传,加强新业态行业专项法治宣传。

8.广泛宣传涉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等涉营商环境、平台经济及其他新经济新业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9.宣传《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与引导公民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止不文明行为,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10.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引领作用,让法治与文化、文艺相结合,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筑牢法治根基,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二)作品形式

平面类(漫画、宣传画);视频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抖音等);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等);互联网类(游戏、AR、VR、BANNER、H5、GIF等)。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

不限

2.参赛作品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包括平面类、视频类作品、音频类和互联网类作品等,参赛者须下载并填写参赛表格。所有参赛作品均为2024年创作。

(1)平面类

报送的每件平面作品规格均为A3。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各一份。其中,手绘作品原件邮寄报送,其他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文件名称为“单位/作者+作品”,并与参赛作品登记表的名称保持一致。平面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

(2)视频类

报送的视频类作品存储格式为MP4,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920*1080。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漫、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前留5秒钟,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每件作品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3)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等)

音频类作品每条时间不得超过120秒。每条作品须附文稿一份,同时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4)新媒体类

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须按顺序注明作者(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H5等:提交网络链接地址或者二维码,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需保证所提交的链接自参赛之日起至大赛评审期内可访问。作品文档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须按顺序注明(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3.投稿方式

作品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3楼杭州移动电视,联系人:姚江敏,电话:85081278,邮编:310016。也可提交至电子邮箱:614902591@qq.com。二者任选其一。

4.评选标准

(1)法治主题鲜明,内涵表达生动;

(2)构思新颖、有创意;

(3)主题内容易认易记、感染力强;

(4)元素、色彩等构成协调,综合艺术效果好;

(5)评分标准:主题性35%,艺术性35%,原创性20%,时事性10%。

5.特别说明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视频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民法典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法律无关。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参赛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胜奖奖金500元。

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金500元/家。

为了调动青少年学法用法积极性,设立成长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二)评选方式

1.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

2.通过初评的作品,将于复评前在相关的微博、微信集中展播,并请网友通过“杭州司法”和“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投票情况在定评时作为重要参考)。

3.专家评委组根据入围者的作品水平,并结合线上投票情况综合评定各奖项。

五、信息发布

“杭州法治”“文明杭州”“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以及杭州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和相关情况。

六、相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积极传播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附件:杭州市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登记报名表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2024年8月2日


附件

杭州市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登记报名表

作品名称*

(如为系列作品,请命名为xxx系列 )

作品分组*

£成人组   £成长组(18周岁以内)

作品形式*

£平面类  £视频类  £音频类  £互联网类

作品简介*

(300字以内)


作者姓名*


报送单位名称

(无单位可不填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

1.标*的为必填项目;

2.报名表保存文件名为“单位/作者+作品”;

3.作品如需提供文稿、二维码等材料请另附一份。

杭普法办〔2024〕7号.pdf

加入收藏】  【打印】  【  】  【辅助线】  【背景颜色】  【关闭

政府信息公开

其他文件

索引号

002491034/2024-00113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杭普法办〔2024〕7号

登记号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等单位关于开展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30 18:32:3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普法办、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在全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攀高峰、勇立潮头的再出发之年,同时也是全市奋进“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纵深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为我市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杭州文广集团决定联合开展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杭州文广集团

承办单位:杭州市广播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

二、活动时间

(一)征集阶段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为征集阶段(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

各区、县(市)司法局、普法办上报不少于2件高质量作品参加微视频征集,市直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申报作品。

(二)评审阶段

2024年10月至11月为评审阶段。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电视台、视频号和抖音等新媒体,以及大型普法活动中展播宣传。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的宣传重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同时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具体如下: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2.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形成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的领导、党的组织、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3.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4.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围绕反间谍法颁布10周年、反恐怖法颁布9周年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5.持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结合第四个“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提高人民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6.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法治宣传。围绕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反诈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典型事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7.重点群体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围绕退役军人优待、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方面,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和个人防护技能。常态化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六进”普法宣传,加强新业态行业专项法治宣传。

8.广泛宣传涉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等涉营商环境、平台经济及其他新经济新业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9.宣传《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与引导公民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止不文明行为,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10.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引领作用,让法治与文化、文艺相结合,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筑牢法治根基,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二)作品形式

平面类(漫画、宣传画);视频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抖音等);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等);互联网类(游戏、AR、VR、BANNER、H5、GIF等)。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

不限

2.参赛作品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包括平面类、视频类作品、音频类和互联网类作品等,参赛者须下载并填写参赛表格。所有参赛作品均为2024年创作。

(1)平面类

报送的每件平面作品规格均为A3。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各一份。其中,手绘作品原件邮寄报送,其他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文件名称为“单位/作者+作品”,并与参赛作品登记表的名称保持一致。平面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

(2)视频类

报送的视频类作品存储格式为MP4,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920*1080。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漫、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前留5秒钟,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每件作品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3)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等)

音频类作品每条时间不得超过120秒。每条作品须附文稿一份,同时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4)新媒体类

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须按顺序注明作者(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H5等:提交网络链接地址或者二维码,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需保证所提交的链接自参赛之日起至大赛评审期内可访问。作品文档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须按顺序注明(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3.投稿方式

作品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3楼杭州移动电视,联系人:姚江敏,电话:85081278,邮编:310016。也可提交至电子邮箱:614902591@qq.com。二者任选其一。

4.评选标准

(1)法治主题鲜明,内涵表达生动;

(2)构思新颖、有创意;

(3)主题内容易认易记、感染力强;

(4)元素、色彩等构成协调,综合艺术效果好;

(5)评分标准:主题性35%,艺术性35%,原创性20%,时事性10%。

5.特别说明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视频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民法典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法律无关。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参赛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胜奖奖金500元。

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金500元/家。

为了调动青少年学法用法积极性,设立成长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二)评选方式

1.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

2.通过初评的作品,将于复评前在相关的微博、微信集中展播,并请网友通过“杭州司法”和“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投票情况在定评时作为重要参考)。

3.专家评委组根据入围者的作品水平,并结合线上投票情况综合评定各奖项。

五、信息发布

“杭州法治”“文明杭州”“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以及杭州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和相关情况。

六、相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积极传播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附件:杭州市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登记报名表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2024年8月2日


附件

杭州市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登记报名表

作品名称*

(如为系列作品,请命名为xxx系列 )

作品分组*

£成人组   £成长组(18周岁以内)

作品形式*

£平面类  £视频类  £音频类  £互联网类

作品简介*

(300字以内)


作者姓名*


报送单位名称

(无单位可不填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

1.标*的为必填项目;

2.报名表保存文件名为“单位/作者+作品”;

3.作品如需提供文稿、二维码等材料请另附一份。

杭普法办〔2024〕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