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成立大会暨航空航运纠纷多元化解法治讲堂顺利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市政府副秘书长程晓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勇,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徐汇,浙江海事局二级巡视员王忠祥等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杭州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徐前主持会议。
徐晓波强调,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的成立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仲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服务浙江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的有效举措。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要围绕“立足全省、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目标,坚持高起点起步、高质量开局,把稳“航向”,确保仲裁工作健康发展,争当“航标”,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加快“航速”,全面提升服务能级,着力打造航空运输和海事海商领域专业仲裁服务品牌,为全省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程晓东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发展航空航运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作为现代高端服务产业,航空航运业的高质量发展既具备前所未有的战略性空间,也亟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充分发挥区位禀赋优势,努力成为展示杭州涉外法治能力的重要平台,为杭州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上,徐前宣读了《关于成立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的决定》。杭州仲裁委员会与省通用航空产业协会、省港口协会、省船舶行业协会、省会航海学会、省造船工程学会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浙江省航运服务业(通用航空产业)与杭州国际仲裁协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市贸促会(市国际商会)共同签署《关于深化国际商事调解和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
航空航运纠纷多元化解法治讲堂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陈琦主持。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中国法学院航空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赵进,浙江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原宁波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吴勇奇分别就“新航空业态下的航空仲裁机制建设”“重视航运仲裁的特殊性 确保海事海商仲裁的质量”等议题作主旨演讲。
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合作院校代表,相关行业、学术团体代表,省、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涉外律师代表,航空航运专业仲裁员代表,相关企业代表,杭州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近150人参加会议。
近日,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成立大会暨航空航运纠纷多元化解法治讲堂顺利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市政府副秘书长程晓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勇,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徐汇,浙江海事局二级巡视员王忠祥等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杭州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徐前主持会议。
徐晓波强调,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的成立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仲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服务浙江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的有效举措。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要围绕“立足全省、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目标,坚持高起点起步、高质量开局,把稳“航向”,确保仲裁工作健康发展,争当“航标”,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加快“航速”,全面提升服务能级,着力打造航空运输和海事海商领域专业仲裁服务品牌,为全省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程晓东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发展航空航运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作为现代高端服务产业,航空航运业的高质量发展既具备前所未有的战略性空间,也亟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充分发挥区位禀赋优势,努力成为展示杭州涉外法治能力的重要平台,为杭州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上,徐前宣读了《关于成立杭州国际航空航运仲裁院的决定》。杭州仲裁委员会与省通用航空产业协会、省港口协会、省船舶行业协会、省会航海学会、省造船工程学会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浙江省航运服务业(通用航空产业)与杭州国际仲裁协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市贸促会(市国际商会)共同签署《关于深化国际商事调解和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
航空航运纠纷多元化解法治讲堂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陈琦主持。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中国法学院航空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赵进,浙江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原宁波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吴勇奇分别就“新航空业态下的航空仲裁机制建设”“重视航运仲裁的特殊性 确保海事海商仲裁的质量”等议题作主旨演讲。
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合作院校代表,相关行业、学术团体代表,省、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涉外律师代表,航空航运专业仲裁员代表,相关企业代表,杭州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近15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