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司法局积极履行依法治区办法治统筹职责,大力发挥区、乡镇(街道)两级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在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全面规范“村级述法一件事”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设计,强化法治乡村保障力。完善《新时代美丽乡村依法治村建设标准体系》2.0版,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提炼推广“十个一”工作法。历经三年实践,共收集测评问卷4万余份,评议代表提问近7千条,形成“述-问-评-改-用-建”六步闭环举措,有效提升“述法”成效。
二是规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干部执行力。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发文明确工作制度,所有村(社)每年11月组织召开述法现场会,述法报告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截至目前,全区参与“述法”会议达5万人次,村(居)民代表参加述法评议实现全覆盖。
三是彰显建设成效,凝聚人民群众向心力。构建普法宣传阵地,目前富阳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7个,建成法治文化礼堂135个,普法阵地面积超13万平方米。提升干部法治能力,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上,村干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各民主法治创建村拆整率均达到100%。
富阳区司法局积极履行依法治区办法治统筹职责,大力发挥区、乡镇(街道)两级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在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全面规范“村级述法一件事”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设计,强化法治乡村保障力。完善《新时代美丽乡村依法治村建设标准体系》2.0版,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提炼推广“十个一”工作法。历经三年实践,共收集测评问卷4万余份,评议代表提问近7千条,形成“述-问-评-改-用-建”六步闭环举措,有效提升“述法”成效。
二是规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干部执行力。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发文明确工作制度,所有村(社)每年11月组织召开述法现场会,述法报告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截至目前,全区参与“述法”会议达5万人次,村(居)民代表参加述法评议实现全覆盖。
三是彰显建设成效,凝聚人民群众向心力。构建普法宣传阵地,目前富阳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7个,建成法治文化礼堂135个,普法阵地面积超13万平方米。提升干部法治能力,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上,村干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各民主法治创建村拆整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