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5:08:1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强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3年,我局通过“中国杭州网”“杭州市司法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462条,其中我局网站发布信息1433条,“杭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466条,“杭州司法”微博发布563条。严格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件。今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举办各类新闻发布10次,形式有举办新闻发布会、开放日活动,参加我们圆桌会等,内容包括围绕法治保障科技创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等主题解读司法行政举措等。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建议13次,收到意见反馈106条。全年主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协办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10件,办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3件,办结23件,内容涉及司法鉴定、律师管理、行政诉讼、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相关业务。全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舆情应对工作专班机制,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对发布信息严格落实舆情风险评估,今年以来,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重大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运用数字化手段不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矩阵的迭代升级。杭州市司法局官网推进网站集约化管理,实现无障碍阅读与手机端适配性改造。局网站访问量73万次,发布各类信息1433篇(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266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35条,概况类信息更新32条。政务办事服务61 项,可全程在线办理61项。按要求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未存在脱管漏管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人员培训。成立信息公开审核专班,遇到疑难复杂信息公开申请案件进行集中研究并提出答复意见,提高信息公开案件办理质量。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局官方网站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功能相对较为陈旧,画面不够鲜活,需要进一步提质升级;二是新形势下信息发布、更新、答复等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统筹提质增效和风险防范。一是清醒认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的差距,扎实按照工作细则推进自查工作和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局官方网站建设,更加注重平台功能完善,开展技术优化升级,提升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增强内容吸引力,切实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三是充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置,强化队伍力量,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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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杭州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强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3年,我局通过“中国杭州网”“杭州市司法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462条,其中我局网站发布信息1433条,“杭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466条,“杭州司法”微博发布563条。严格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件。今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举办各类新闻发布10次,形式有举办新闻发布会、开放日活动,参加我们圆桌会等,内容包括围绕法治保障科技创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等主题解读司法行政举措等。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建议13次,收到意见反馈106条。全年主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协办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10件,办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3件,办结23件,内容涉及司法鉴定、律师管理、行政诉讼、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相关业务。全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舆情应对工作专班机制,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对发布信息严格落实舆情风险评估,今年以来,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重大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运用数字化手段不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矩阵的迭代升级。杭州市司法局官网推进网站集约化管理,实现无障碍阅读与手机端适配性改造。局网站访问量73万次,发布各类信息1433篇(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266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35条,概况类信息更新32条。政务办事服务61 项,可全程在线办理61项。按要求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未存在脱管漏管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人员培训。成立信息公开审核专班,遇到疑难复杂信息公开申请案件进行集中研究并提出答复意见,提高信息公开案件办理质量。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局官方网站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功能相对较为陈旧,画面不够鲜活,需要进一步提质升级;二是新形势下信息发布、更新、答复等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统筹提质增效和风险防范。一是清醒认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的差距,扎实按照工作细则推进自查工作和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局官方网站建设,更加注重平台功能完善,开展技术优化升级,提升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增强内容吸引力,切实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三是充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置,强化队伍力量,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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