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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司法局当好“三员”打造生态文明“临安样本”
发布时间: 2024-11-11 12:20 作者:   来源: 临安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临安区司法局以《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为主线,助力打造生态文明“临安样本”。

一是当好政策法规“守门员”。组织骨干力量,做好涉生态环境的合法性审查工作。2021年至今,对《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等10余件涉生态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

二是当好行政执法“监督员”。推动建立保护区执法协作机制,挂牌成立天目山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与天目山自然保护区执法中队。强化行政复议释法说理,对无人机黑飞、擅自进入保护区等6例涉生态环境行政复议案例进行说理。

三是当好环境保护“宣传员”。强化《条例》宣传,在保护区游步道、教学实习路线等重点区域悬挂告示横幅、设置警示牌60余处;针对保护区内重点区域农家乐开展入户宣传38家;引导“法润天目 生态临安”队伍开展生态普法实践活动2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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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司法局当好“三员”打造生态文明“临安样本”
发布时间:2024-11-11 12:20
信息来源:临安区司法局 浏览量:

临安区司法局以《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为主线,助力打造生态文明“临安样本”。

一是当好政策法规“守门员”。组织骨干力量,做好涉生态环境的合法性审查工作。2021年至今,对《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等10余件涉生态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

二是当好行政执法“监督员”。推动建立保护区执法协作机制,挂牌成立天目山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与天目山自然保护区执法中队。强化行政复议释法说理,对无人机黑飞、擅自进入保护区等6例涉生态环境行政复议案例进行说理。

三是当好环境保护“宣传员”。强化《条例》宣传,在保护区游步道、教学实习路线等重点区域悬挂告示横幅、设置警示牌60余处;针对保护区内重点区域农家乐开展入户宣传38家;引导“法润天目 生态临安”队伍开展生态普法实践活动2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