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局在上城区、桐庐县等5个区、县(市)开展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把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作为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逐步完善司法协理员的职责定位、准入条件、晋升渠道、培训考核等制度机制,探索打造一支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协理员队伍。目前,试点地区共有司法协理员195人,试点后新增26人。
一是按需建好队伍。按照“因事设岗、必要必需”原则,因地制宜设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司法协理员岗位。桐庐县司法局采取“编外核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充实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司法协理员由27人增至36人。建德市司法局主动与市委编办、财政局、社会治理中心等单位对接,将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纳入基层法治队伍建设重点任务。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层法治建设需要、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制定司法协理员相关职责机制。拱墅区司法局出台《司法协理员管理规定》,明确协理员工作职责和日常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余杭区司法局汇编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手册供司法协理员参考学习,助力提高司法协理员队伍的法律素养、道德素养和职业技能。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将司法协理员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实行统一管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背景、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发展体系。鼓励司法协理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提高司法协理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四是加强考核管理。在日常考勤管理、年终考核测评等方面,实行司法协理员与在编政法干警统一管理。上城区司法局出台《司法协理员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协理员各项表现进行量化考核。余杭区司法局完善司法协理员队伍考核管理体系,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2023年,市局在上城区、桐庐县等5个区、县(市)开展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把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作为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逐步完善司法协理员的职责定位、准入条件、晋升渠道、培训考核等制度机制,探索打造一支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协理员队伍。目前,试点地区共有司法协理员195人,试点后新增26人。
一是按需建好队伍。按照“因事设岗、必要必需”原则,因地制宜设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司法协理员岗位。桐庐县司法局采取“编外核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充实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司法协理员由27人增至36人。建德市司法局主动与市委编办、财政局、社会治理中心等单位对接,将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纳入基层法治队伍建设重点任务。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层法治建设需要、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制定司法协理员相关职责机制。拱墅区司法局出台《司法协理员管理规定》,明确协理员工作职责和日常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余杭区司法局汇编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手册供司法协理员参考学习,助力提高司法协理员队伍的法律素养、道德素养和职业技能。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将司法协理员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实行统一管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背景、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发展体系。鼓励司法协理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提高司法协理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四是加强考核管理。在日常考勤管理、年终考核测评等方面,实行司法协理员与在编政法干警统一管理。上城区司法局出台《司法协理员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协理员各项表现进行量化考核。余杭区司法局完善司法协理员队伍考核管理体系,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