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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7 11:28 作者:   来源:杭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XXX提案者: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优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93号)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针对贵单位提出的提升营商环境制度供给质量的建议。我局认为:

加强营商环境制度供给,提升制度质量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并加强营商环境制度的供给,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严格依法制规。近年来,我市以《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牵引,高质量开展数字贸易、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涉营商环境规章、政策文件全面清理,废止政府规章2件,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313件。二是健全涉企政策制定程序和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或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等程序。对已制定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时,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在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后,要求制定机关限期整改并通报。2022年以来,为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管理等64项市级政策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完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印发《关于确定立法工作民营企业联系点的通知》,确定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首批立法工作民营企业联系点,倾听企业意见。如在《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建议,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共反馈意见建议 27条,被采纳22条。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化重点领域立法。有序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数据交易促进条例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支持市场主体平等规范开展经济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切实把牢涉企政策征求企业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审查论证、法律风险评估等重点环节,为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提供高效法务支持。适时对涉企文件的清理结果进行“回头看”,督促检查清理结果落实情况。三是持续畅通企业意见诉求渠道。以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为契机,继续完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企业家意见诉求受理、处置和反馈机制。深化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建设,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作为涉企权益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制定的前置条件,推动形成企业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

二、针对贵单位提出的深化新型监管执法改革的建议。我局认为: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新型监管执法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和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体系,推进执法事项向综合执法部门集中,现有综合执法事项1933项,执法领域覆盖25个条线,覆盖率达62.5%。全市精简执法队伍50支,转隶人员199人。全面推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191个镇街全部组建综合执法队,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县乡和镇街比例分别达到89.77%和71.78%。建立执法监管协同指挥机制,成立并运行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中心,同步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降低涉企检查频次。推广应用“行政行为码”,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一码可查、阳光执法。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在全省率先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不予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两清单”。印发《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若干意见》,要求行政执法单位梳理不予处罚清单,积极通过批评教育、提醒告诫、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引导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目前在发改、经信、教育等25个领域已实现覆盖。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四部门印发《杭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第一批)》,清单共列举9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规定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创新推进行政合规指导试点,确定市市场监管局等7家市直单位作为试点,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的意见》,开展覆盖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辐射各个执法领域,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多个种类的行政裁量权多元基准体系化建设。目前,16个试点单位已完成18个基准文件的制定,正在组织全市推广。三是创新新业态、新经济监管模式。以“有感服务、无感监管”为目标,基于“互联网+监管”、信用联动监管等平台,创新实施精准有效公正监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开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集成改革,全覆盖、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细化、智能化实施企业风险分类监管。2023年,全市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21.2万户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10.2万户次。信用风险应用率99.04%。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双随机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加强监管。全市分级分类监管已覆盖38个行业64个领域,信用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8.4%。推进失信联合惩戒闭环全省试点和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加强信用示范企业培育。成立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建立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加强行政执法计划统筹整合,进一步推动省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在基层实践使用。全面应用“行政行为码”,创新推行亮码检查,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柔性执法,贯彻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部署在全市层面全面开展多元基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关于全面制定高频行政执法行为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底前完成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三是深化新业态、新经济监管模式。在新业态、新经济领域继续深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集成改革,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双随机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对守信者“无事不扰”。推动出台《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合规指引(试行)》,在准入、年报、广告宣传、消费纠纷处置等重点环节,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化妆品经营主体责任等重点领域建立合规指引,探索建立系统性、全过程的行政合规服务和指导机制,更好指导和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三、针对贵单位提出的构建多元涉企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议。我局认为:

构建多元涉企纠纷化解机制,高效做到定分止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手段。近年来,我局和市法院、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仲裁委等单位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高效处理涉企纠纷。全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专门设立“绿色窗口”,对涉企纠纷开放线下快速立案通道,引导涉企纠纷快调、快立。对符合条件、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积极引导至专业化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充分发挥市场化解纷的优势,进一步降低涉企纠纷化解的时间和费用成本,促使更多商事纠纷在前端化解。将司法服务与工商联、商会组织相结合,建立商事类共享法庭,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二是深化市场化解纷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以律师调解和民非组织调解为主的商事调解工作机制,市场化解纷机制全国试点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我局制定实施《杭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法》,鼓励专业机构设立商事调解组织进行商事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开展以律师调解组织及民办非企业调解组织为主的市场化解纷,推动市场化解纷组织入驻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云平台等,与商事共享法庭有机融合,促使更多商事纠纷前端化解。市法院优化完善司法确认机制,对于通过市场化解纷方式达成的调解协议,鼓励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对于确有必要的,通过司法确认方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三是培育打造工商联系统调解体系。市工商联发布《加强新时代商事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授予15家直属商会和行业商会“商会商事调解服务站”牌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市场化调解等多形式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涉民企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工商联系统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四是优化仲裁服务水平。杭州仲裁委与杭州中院、市贸促会签署《关于健全完善国际商事争端“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备忘录》,促进国际商事争端优质高效化解。2024年4月,杭州仲裁委员会增挂“杭州国际仲裁院”的牌子,进一步推进涉外仲裁工作。五是持续开展行政复议助企利民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园区、楼宇等企业集聚区成立22个行政复议“5S”助企工作站,为周边企业零距离提供一站式服务,具体包括:一线服务Service、案结事了Settlement、法治支撑Support、民意直达Survey、宣传推广Spread五大服务功能,共服务企业3000余家,办理案件40余件,帮助调解纠纷争议193次,涉企案件复议后案结事了率达94.2%。

下一步,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涉企纠纷解决质效。畅通线上、线下立案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完善诉调衔接机制,确实保障企业诉权。推动商事共享法庭建设,扩大商事共享法庭覆盖面,引导市场化解纷力量全面入驻商事共享法庭,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助力商事纠纷化解。依托共享法庭集成应用,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进商事纠纷预防化解“一件事”落地。明确各级企业服务中心法治服务专区是办理商事纠纷预防化解“一件事”的主体,集成查询、公证、法援、鉴定、仲裁、复议、调解等法治服务,形成联动机制,为企业提供纠纷预防化解增值化服务。三是推动市场化解纷提质扩面。加大宣传推介,拓展市场化案源。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市法院支持,加大对非法院分流案源的司法支持力度;吸纳更多有专业、有资质的调解力量进入市场化解纷领域,加大商事纠纷的化解力度。四是打造“杭商调解新枫景”工作品牌。通过工商联商会提高商事调解组织覆盖面、规范商事调解组织、聚焦商事调解纠纷类型、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健全司法确认机制、激活调解案件来源、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好典型选树推广。五是持续推进涉外仲裁工作。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供给体系,从服务能力、人才队伍、交流合作等方面切实增强杭州仲裁国际化元素,不断提升杭州国际仲裁知晓度与选择率,打造杭州国际仲裁“新高地”。六是完善行政复议“5S”助企工作站功能。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作用。

四、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增强为企法律服务增值供给的建议。我局认为:

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增强为企法律服务供给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局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有以下三项做法:一是创新涉企增值化法治服务。深入落实省、市关于涉企增值化法治服务的要求,印发我市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实施方案,依托市区两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办理、一条龙服务”的模式,集成政府相关涉法服务职能,拓展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等功能模块,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化、专业化增值服务,实现高频涉企法治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协同办理。如钱塘区在企业法治服务专区整合法院等6个部门、6家社会资源,提供6项增值法治服务。专区配备首席服务专员1名,支撑团队19人,累计提供服务3340次,办结率100%。二是优化律师涉企法律服务。2023年,大力推进律师业发展,杭州律师万人比超 11.1,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8314家。成立杭州市“法护营商”律师专家团,持续擦亮“千所联千会”法律服务品牌,全市167家律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签订协议,建成“1+60”(1家杭州律谐调解中心+60家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组织体系。全市律师为8000多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开展企业清患行动、帮扶企业经营1.6万余次。三是推进全市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编制产业合规指引,加强对企业高频涉法风险点的行政指导和法律服务,确定39个合规指引列入全市重点产业合规目录,目前,全市已发布产业合规指引14件,培育合规中心(点)17个,成立合规委员会10个。加强新兴产业合规制度供给,出台全国首创市级层面的《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中国数谷”数据要素“改革沙盒”试点方案》等文件,成立全国首个数据要素流通合规中心、数据要素合规委员会。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增值服务。继续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提升法治服务专区服务质量,搞好线上线下、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的融合贯通,加快推进涉企法治增值化服务首批20个项目、企业投融资法治服务4个“一件事”和5大生态产业圈产业链“一类事”落地见效。二是推动律师提供涉企增值化服务。律师行业贯彻落实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要求,提供精准高效的涉企法律服务。聚焦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和新兴领域战略布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等,加强知识产权、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方面法律服务研究和实践,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赛道上全力护航。三是继续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编制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和涉外经营、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项合规指引,健全市场主体涉法风险事前预防机制。持续健全与合规评价、合规认证相关联的信用修复、惠企政策供给等激励机制,培育合规标杆企业。推进产业合规指引与监管事项有机结合,探索将合规运行效果与“双随机”抽查监管比例、频次等挂钩,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模式。成立市、区两级合规专家库,积极建设产业合规中心,推动建成集普法宣传、合规咨询、合规辅导和诉求响应等功能于一体的重点产业合规法律服务平台(产业合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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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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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优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93号)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针对贵单位提出的提升营商环境制度供给质量的建议。我局认为:

加强营商环境制度供给,提升制度质量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并加强营商环境制度的供给,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严格依法制规。近年来,我市以《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牵引,高质量开展数字贸易、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涉营商环境规章、政策文件全面清理,废止政府规章2件,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313件。二是健全涉企政策制定程序和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或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等程序。对已制定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时,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在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后,要求制定机关限期整改并通报。2022年以来,为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管理等64项市级政策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完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印发《关于确定立法工作民营企业联系点的通知》,确定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首批立法工作民营企业联系点,倾听企业意见。如在《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建议,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共反馈意见建议 27条,被采纳22条。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化重点领域立法。有序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数据交易促进条例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支持市场主体平等规范开展经济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切实把牢涉企政策征求企业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审查论证、法律风险评估等重点环节,为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提供高效法务支持。适时对涉企文件的清理结果进行“回头看”,督促检查清理结果落实情况。三是持续畅通企业意见诉求渠道。以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为契机,继续完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企业家意见诉求受理、处置和反馈机制。深化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建设,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作为涉企权益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制定的前置条件,推动形成企业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

二、针对贵单位提出的深化新型监管执法改革的建议。我局认为: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新型监管执法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和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体系,推进执法事项向综合执法部门集中,现有综合执法事项1933项,执法领域覆盖25个条线,覆盖率达62.5%。全市精简执法队伍50支,转隶人员199人。全面推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191个镇街全部组建综合执法队,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县乡和镇街比例分别达到89.77%和71.78%。建立执法监管协同指挥机制,成立并运行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中心,同步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降低涉企检查频次。推广应用“行政行为码”,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一码可查、阳光执法。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在全省率先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不予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两清单”。印发《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若干意见》,要求行政执法单位梳理不予处罚清单,积极通过批评教育、提醒告诫、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引导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目前在发改、经信、教育等25个领域已实现覆盖。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四部门印发《杭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第一批)》,清单共列举9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规定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创新推进行政合规指导试点,确定市市场监管局等7家市直单位作为试点,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的意见》,开展覆盖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辐射各个执法领域,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多个种类的行政裁量权多元基准体系化建设。目前,16个试点单位已完成18个基准文件的制定,正在组织全市推广。三是创新新业态、新经济监管模式。以“有感服务、无感监管”为目标,基于“互联网+监管”、信用联动监管等平台,创新实施精准有效公正监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开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集成改革,全覆盖、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细化、智能化实施企业风险分类监管。2023年,全市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21.2万户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10.2万户次。信用风险应用率99.04%。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双随机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加强监管。全市分级分类监管已覆盖38个行业64个领域,信用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8.4%。推进失信联合惩戒闭环全省试点和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加强信用示范企业培育。成立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建立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加强行政执法计划统筹整合,进一步推动省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在基层实践使用。全面应用“行政行为码”,创新推行亮码检查,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柔性执法,贯彻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部署在全市层面全面开展多元基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关于全面制定高频行政执法行为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底前完成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三是深化新业态、新经济监管模式。在新业态、新经济领域继续深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集成改革,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双随机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对守信者“无事不扰”。推动出台《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合规指引(试行)》,在准入、年报、广告宣传、消费纠纷处置等重点环节,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化妆品经营主体责任等重点领域建立合规指引,探索建立系统性、全过程的行政合规服务和指导机制,更好指导和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三、针对贵单位提出的构建多元涉企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议。我局认为:

构建多元涉企纠纷化解机制,高效做到定分止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手段。近年来,我局和市法院、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仲裁委等单位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高效处理涉企纠纷。全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专门设立“绿色窗口”,对涉企纠纷开放线下快速立案通道,引导涉企纠纷快调、快立。对符合条件、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积极引导至专业化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充分发挥市场化解纷的优势,进一步降低涉企纠纷化解的时间和费用成本,促使更多商事纠纷在前端化解。将司法服务与工商联、商会组织相结合,建立商事类共享法庭,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二是深化市场化解纷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以律师调解和民非组织调解为主的商事调解工作机制,市场化解纷机制全国试点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我局制定实施《杭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法》,鼓励专业机构设立商事调解组织进行商事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开展以律师调解组织及民办非企业调解组织为主的市场化解纷,推动市场化解纷组织入驻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云平台等,与商事共享法庭有机融合,促使更多商事纠纷前端化解。市法院优化完善司法确认机制,对于通过市场化解纷方式达成的调解协议,鼓励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对于确有必要的,通过司法确认方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三是培育打造工商联系统调解体系。市工商联发布《加强新时代商事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授予15家直属商会和行业商会“商会商事调解服务站”牌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市场化调解等多形式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涉民企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工商联系统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四是优化仲裁服务水平。杭州仲裁委与杭州中院、市贸促会签署《关于健全完善国际商事争端“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备忘录》,促进国际商事争端优质高效化解。2024年4月,杭州仲裁委员会增挂“杭州国际仲裁院”的牌子,进一步推进涉外仲裁工作。五是持续开展行政复议助企利民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园区、楼宇等企业集聚区成立22个行政复议“5S”助企工作站,为周边企业零距离提供一站式服务,具体包括:一线服务Service、案结事了Settlement、法治支撑Support、民意直达Survey、宣传推广Spread五大服务功能,共服务企业3000余家,办理案件40余件,帮助调解纠纷争议193次,涉企案件复议后案结事了率达94.2%。

下一步,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涉企纠纷解决质效。畅通线上、线下立案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完善诉调衔接机制,确实保障企业诉权。推动商事共享法庭建设,扩大商事共享法庭覆盖面,引导市场化解纷力量全面入驻商事共享法庭,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助力商事纠纷化解。依托共享法庭集成应用,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进商事纠纷预防化解“一件事”落地。明确各级企业服务中心法治服务专区是办理商事纠纷预防化解“一件事”的主体,集成查询、公证、法援、鉴定、仲裁、复议、调解等法治服务,形成联动机制,为企业提供纠纷预防化解增值化服务。三是推动市场化解纷提质扩面。加大宣传推介,拓展市场化案源。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市法院支持,加大对非法院分流案源的司法支持力度;吸纳更多有专业、有资质的调解力量进入市场化解纷领域,加大商事纠纷的化解力度。四是打造“杭商调解新枫景”工作品牌。通过工商联商会提高商事调解组织覆盖面、规范商事调解组织、聚焦商事调解纠纷类型、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健全司法确认机制、激活调解案件来源、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好典型选树推广。五是持续推进涉外仲裁工作。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供给体系,从服务能力、人才队伍、交流合作等方面切实增强杭州仲裁国际化元素,不断提升杭州国际仲裁知晓度与选择率,打造杭州国际仲裁“新高地”。六是完善行政复议“5S”助企工作站功能。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作用。

四、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增强为企法律服务增值供给的建议。我局认为:

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增强为企法律服务供给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局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有以下三项做法:一是创新涉企增值化法治服务。深入落实省、市关于涉企增值化法治服务的要求,印发我市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实施方案,依托市区两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办理、一条龙服务”的模式,集成政府相关涉法服务职能,拓展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等功能模块,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化、专业化增值服务,实现高频涉企法治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协同办理。如钱塘区在企业法治服务专区整合法院等6个部门、6家社会资源,提供6项增值法治服务。专区配备首席服务专员1名,支撑团队19人,累计提供服务3340次,办结率100%。二是优化律师涉企法律服务。2023年,大力推进律师业发展,杭州律师万人比超 11.1,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8314家。成立杭州市“法护营商”律师专家团,持续擦亮“千所联千会”法律服务品牌,全市167家律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签订协议,建成“1+60”(1家杭州律谐调解中心+60家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组织体系。全市律师为8000多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开展企业清患行动、帮扶企业经营1.6万余次。三是推进全市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编制产业合规指引,加强对企业高频涉法风险点的行政指导和法律服务,确定39个合规指引列入全市重点产业合规目录,目前,全市已发布产业合规指引14件,培育合规中心(点)17个,成立合规委员会10个。加强新兴产业合规制度供给,出台全国首创市级层面的《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中国数谷”数据要素“改革沙盒”试点方案》等文件,成立全国首个数据要素流通合规中心、数据要素合规委员会。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增值服务。继续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提升法治服务专区服务质量,搞好线上线下、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的融合贯通,加快推进涉企法治增值化服务首批20个项目、企业投融资法治服务4个“一件事”和5大生态产业圈产业链“一类事”落地见效。二是推动律师提供涉企增值化服务。律师行业贯彻落实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要求,提供精准高效的涉企法律服务。聚焦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和新兴领域战略布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等,加强知识产权、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方面法律服务研究和实践,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赛道上全力护航。三是继续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编制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和涉外经营、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项合规指引,健全市场主体涉法风险事前预防机制。持续健全与合规评价、合规认证相关联的信用修复、惠企政策供给等激励机制,培育合规标杆企业。推进产业合规指引与监管事项有机结合,探索将合规运行效果与“双随机”抽查监管比例、频次等挂钩,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模式。成立市、区两级合规专家库,积极建设产业合规中心,推动建成集普法宣传、合规咨询、合规辅导和诉求响应等功能于一体的重点产业合规法律服务平台(产业合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