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司法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聚焦法治建设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谋划务实合作举措,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奋力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杭州实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前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主持会议。
会上,叶伟忠、徐前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合作协议,并联合发布2024年度合作项目清单。与会人员围绕刑罚执行、社区矫正、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检律合作等重点事项,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
叶伟忠强调,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同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同属法治建设共同体,法律监督与司法行政职能协作配合具有广阔空间。一是要肩负起共同使命,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建设上同向共行。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部署,锚定新目标发挥理念新优势,践行新使命拓展配合新空间,迎接新挑战凝聚协作新动能,立足职能促进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法治化,为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建设赋能增效。二是要落实好协作机制,在全面推进高水平法治杭州建设上同舟共济。要依靠职能互补推进执法规范化,依靠机制互通推进合作常态化,依靠职能互动推进履职数字化,合力落实合作协议,增强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叠加效能。三是要推进好合作项目,在法律监督与司法行政协作配合上同题共答。要把握双方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新平台,立足本年度合作项目清单,谋当下利长远,抓项目重落实,善总结出机制,持续推进会商成果转化运用,努力打造法律监督与司法行政协作配合的杭州经验和样本。
徐前强调,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肩负着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杭州的重要职责使命,此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正式建立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交流协作迈入新阶段。一是检司协同由来已久、意义重大。长期以来,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保持密切合作,在推动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法守法、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共同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合作实践,法治杭州建设有力推进,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为接下来的深度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会商互促恰逢其时,影响深远。要聚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交流会商机制优势,共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优、共同推动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更深、共同推动刑罚执行护航社会治理更稳、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更强,加快交流会商成果高质量落实落地。三是聚焦改革前景广阔,使命共担。要完善常态长效协作机制,合力做好交流会商的“后半篇文章”,共同研究解决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推进各项协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在相互支持、合作共赢中奋力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杭州实践,创造更多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法治领域改革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硬核支撑。
市检察院领导邬秀君、陈娟、杨勇、章仕才、韩莉,市司法局领导李军、林林、章根华、徐坚,以及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8月27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司法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聚焦法治建设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谋划务实合作举措,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奋力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杭州实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前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主持会议。
会上,叶伟忠、徐前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合作协议,并联合发布2024年度合作项目清单。与会人员围绕刑罚执行、社区矫正、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检律合作等重点事项,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
叶伟忠强调,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同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同属法治建设共同体,法律监督与司法行政职能协作配合具有广阔空间。一是要肩负起共同使命,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建设上同向共行。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部署,锚定新目标发挥理念新优势,践行新使命拓展配合新空间,迎接新挑战凝聚协作新动能,立足职能促进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法治化,为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建设赋能增效。二是要落实好协作机制,在全面推进高水平法治杭州建设上同舟共济。要依靠职能互补推进执法规范化,依靠机制互通推进合作常态化,依靠职能互动推进履职数字化,合力落实合作协议,增强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叠加效能。三是要推进好合作项目,在法律监督与司法行政协作配合上同题共答。要把握双方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新平台,立足本年度合作项目清单,谋当下利长远,抓项目重落实,善总结出机制,持续推进会商成果转化运用,努力打造法律监督与司法行政协作配合的杭州经验和样本。
徐前强调,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肩负着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杭州的重要职责使命,此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正式建立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交流协作迈入新阶段。一是检司协同由来已久、意义重大。长期以来,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保持密切合作,在推动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法守法、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共同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合作实践,法治杭州建设有力推进,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为接下来的深度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会商互促恰逢其时,影响深远。要聚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交流会商机制优势,共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优、共同推动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更深、共同推动刑罚执行护航社会治理更稳、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更强,加快交流会商成果高质量落实落地。三是聚焦改革前景广阔,使命共担。要完善常态长效协作机制,合力做好交流会商的“后半篇文章”,共同研究解决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推进各项协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在相互支持、合作共赢中奋力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杭州实践,创造更多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法治领域改革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硬核支撑。
市检察院领导邬秀君、陈娟、杨勇、章仕才、韩莉,市司法局领导李军、林林、章根华、徐坚,以及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