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的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杭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2024年12月31日前,本次清理的范围是以杭州市司法局名义发文(包括联合发文)现行有效的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结果
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司法局
解读人:郑琦
联系电话:0571-85252909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91034/2025-00110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登记号
ZJAC11-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征集意见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9-01
浏览次数:
一、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的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杭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2024年12月31日前,本次清理的范围是以杭州市司法局名义发文(包括联合发文)现行有效的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结果
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司法局
解读人:郑琦
联系电话:0571-8525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