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党委社会工作部、教育局、司法局,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和引导在杭高校师生、全市执业律师、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强化全市高校法学实践教育,增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供给,中共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在杭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29日
关于加强在杭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和引导在杭高校师生、全市执业律师、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供给,现就加强在杭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品打造“杭律益行”法律志愿服务领域特色品牌,共同打造“最暖杭州”志愿服务总品牌,深化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协同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构建“育人为本、服务为民、数智赋能、特色发展”的在杭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新体系。在凝聚社会专业法律力量、促进共同富裕、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凸显自身优势、实现社会价值,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力量。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统筹整合全市高校法律专业资源与司法行政服务力量,构建覆盖广泛、协同高效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体系,成立“1+3+N”全市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联盟,通过“机制牵总、三方联动、站点落地”的模式,实现高校法律志愿服务与社会法律援助需求的精准对接。
(一)构建一体化联络机制。推动在杭高校与所在地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常态化高校法援志愿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联络机制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保障高校法律援助志愿工作机制响应及时、服务高效、保障健全。
(二)明确三方协同职责。健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各高校三方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提供专业业务指导,统筹调配全市法律援助资源,协调解决联盟运行中的重大专业问题;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接辖区内法律服务需求,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提供属地支持;各高校负责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储备、专业能力培养及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在市、区县(市)党委社会工作部指导下开展。
(三)规范N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鼓励高校依托法学院(系)建立规范化、常设性的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站(中心),明确指导老师,提供必要场地、设备和经费支持。鼓励探索校外站点(如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联动服务模式。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站(中心)要制定工作站(中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考核、服务记录、表彰激励、风险防控、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服务有序开展。
三、重点工作
(一)高站位谋划合作机制设计。精准聚焦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特点和社会需求,科学制定系统运行、资源协调、效能评估等相关规则;明确各方权责清单,成立全市高校法律援助联盟,精准识别区域法律援助缺口,定期统筹服务需求与资源供给;联合开展基层法治调研,鼓励开展帮扶结对,精准贯通高校到基层、学习到实践、志愿服务到法律援助的法治建设新路径。
(二)高起点推进工作站点建设。根据各地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支持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实训基地、标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中心)、联络点,统一标识、规范流程、配齐基础设备。站点需具备法律咨询、文书代拟、纠纷调解等基础功能,确保服务可及性。以此为基础,积极创建申报司法部法律援助实践教育培养基地。
(三)高质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明确服务范围,聚焦农民工欠薪、消费维权、婚姻家事、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需求。立足校内所需,为师生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服务,助力学生求学创业,提供法治护航;延伸基层所需,主动融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和“律师进社区”“片儿律师”等工作机制、服务平台。严控服务质量,制定服务标准与操作指南,建立案件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实行教学评价与援助案件质量评价“双评价机制”全程督导,重大疑难案件由合作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确保服务合法合规、专业有效。
(四)高效能探索学生辅办机制。创新学生参与模式,创立高校教师与专职律师“双师辅导机制”,组织法学专业本科高年级学生及研究生以“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辅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建立分级授权制度,基础咨询、文书起草由学生独立完成,诉讼代理、调解签约等关键环节由导师签字确认,强化责任保障与风险防控。
(五)高效率保障志愿力量跨区域流动。组建“杭州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签署跨区域流动合作协议;统筹调配各校优势专业力量(如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实施“区域协作计划”,组织志愿团队定期赴法律援助资源薄弱的区、县(市)开展巡回服务,建立法律援助响应小组,实现跨校际、跨区域支援。
(六)高规格推动校所合作。推动知名律师事务所与高校形成战略合作关系,鼓励设立“律师事务所助学实践基地”。律师事务所提供暑期实习岗位,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实务研讨,提供实务培训课程、模拟法庭资源;指派资深律师担任站点值班导师;鼓励提供办案实践机会,构建“律师事务所—高校”赋能共同体。
(七)高水平做好理论转化工作。建立法律援助案例研究与政策建议产出机制,鼓励师生将服务实践转化为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立法建议;支持高校开设“法律援助实务”课程,编写地方特色教材,推动实践经验反哺法学教育与地方法治建设。
四、工作要求
开展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志愿服务全过程。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在杭高校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市法律援助中心重点编制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指引,建立案件协作流程,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志愿者轮训,定期回访各高校站点,构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全流程管理体系。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打造一区一品牌,差异化布局、项目化推进具有属地特色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校地共建新型法律服务场景,服务城市发展战略。各在杭高校要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并纳入预算,提供场地与设备支持,完善学生志愿服务认定,给予学分、评优倾斜,建立完整的服务档案。各相关单位和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讲好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故事,唱响法治主旋律。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330100002491034L/2025-1010456007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登记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征集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在杭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3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党委社会工作部、教育局、司法局,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和引导在杭高校师生、全市执业律师、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强化全市高校法学实践教育,增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供给,中共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在杭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29日
关于加强在杭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和引导在杭高校师生、全市执业律师、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供给,现就加强在杭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品打造“杭律益行”法律志愿服务领域特色品牌,共同打造“最暖杭州”志愿服务总品牌,深化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协同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构建“育人为本、服务为民、数智赋能、特色发展”的在杭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新体系。在凝聚社会专业法律力量、促进共同富裕、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凸显自身优势、实现社会价值,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力量。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统筹整合全市高校法律专业资源与司法行政服务力量,构建覆盖广泛、协同高效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体系,成立“1+3+N”全市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联盟,通过“机制牵总、三方联动、站点落地”的模式,实现高校法律志愿服务与社会法律援助需求的精准对接。
(一)构建一体化联络机制。推动在杭高校与所在地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常态化高校法援志愿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联络机制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保障高校法律援助志愿工作机制响应及时、服务高效、保障健全。
(二)明确三方协同职责。健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各高校三方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提供专业业务指导,统筹调配全市法律援助资源,协调解决联盟运行中的重大专业问题;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接辖区内法律服务需求,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提供属地支持;各高校负责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储备、专业能力培养及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在市、区县(市)党委社会工作部指导下开展。
(三)规范N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鼓励高校依托法学院(系)建立规范化、常设性的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站(中心),明确指导老师,提供必要场地、设备和经费支持。鼓励探索校外站点(如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联动服务模式。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站(中心)要制定工作站(中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考核、服务记录、表彰激励、风险防控、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服务有序开展。
三、重点工作
(一)高站位谋划合作机制设计。精准聚焦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特点和社会需求,科学制定系统运行、资源协调、效能评估等相关规则;明确各方权责清单,成立全市高校法律援助联盟,精准识别区域法律援助缺口,定期统筹服务需求与资源供给;联合开展基层法治调研,鼓励开展帮扶结对,精准贯通高校到基层、学习到实践、志愿服务到法律援助的法治建设新路径。
(二)高起点推进工作站点建设。根据各地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支持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实训基地、标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中心)、联络点,统一标识、规范流程、配齐基础设备。站点需具备法律咨询、文书代拟、纠纷调解等基础功能,确保服务可及性。以此为基础,积极创建申报司法部法律援助实践教育培养基地。
(三)高质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明确服务范围,聚焦农民工欠薪、消费维权、婚姻家事、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需求。立足校内所需,为师生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服务,助力学生求学创业,提供法治护航;延伸基层所需,主动融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和“律师进社区”“片儿律师”等工作机制、服务平台。严控服务质量,制定服务标准与操作指南,建立案件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实行教学评价与援助案件质量评价“双评价机制”全程督导,重大疑难案件由合作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确保服务合法合规、专业有效。
(四)高效能探索学生辅办机制。创新学生参与模式,创立高校教师与专职律师“双师辅导机制”,组织法学专业本科高年级学生及研究生以“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辅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建立分级授权制度,基础咨询、文书起草由学生独立完成,诉讼代理、调解签约等关键环节由导师签字确认,强化责任保障与风险防控。
(五)高效率保障志愿力量跨区域流动。组建“杭州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签署跨区域流动合作协议;统筹调配各校优势专业力量(如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实施“区域协作计划”,组织志愿团队定期赴法律援助资源薄弱的区、县(市)开展巡回服务,建立法律援助响应小组,实现跨校际、跨区域支援。
(六)高规格推动校所合作。推动知名律师事务所与高校形成战略合作关系,鼓励设立“律师事务所助学实践基地”。律师事务所提供暑期实习岗位,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实务研讨,提供实务培训课程、模拟法庭资源;指派资深律师担任站点值班导师;鼓励提供办案实践机会,构建“律师事务所—高校”赋能共同体。
(七)高水平做好理论转化工作。建立法律援助案例研究与政策建议产出机制,鼓励师生将服务实践转化为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立法建议;支持高校开设“法律援助实务”课程,编写地方特色教材,推动实践经验反哺法学教育与地方法治建设。
四、工作要求
开展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志愿服务全过程。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在杭高校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市法律援助中心重点编制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指引,建立案件协作流程,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志愿者轮训,定期回访各高校站点,构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全流程管理体系。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打造一区一品牌,差异化布局、项目化推进具有属地特色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校地共建新型法律服务场景,服务城市发展战略。各在杭高校要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并纳入预算,提供场地与设备支持,完善学生志愿服务认定,给予学分、评优倾斜,建立完整的服务档案。各相关单位和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讲好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故事,唱响法治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