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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富阳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0-20 15:41 作者:   来源:杭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XXX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富阳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针对您提出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公平的建议。我局认为:

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把握好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对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杭州市高度重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相继出台关于深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建立行政裁量权多元基准体系的意见,组织37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开展裁量权基准制定。市直各单位结合本部门的执法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裁量基准,全市细化梳理383个高频行政执法权责事项,制定102个行政处罚等裁量权基准文本、适用37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各级行政机关、辐射各执法领域、跨多个行政行为种类的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组织43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区(县)有关执法人员参与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联合主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的学习培训,通过线上个人自学、集中观看等方式学习《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等课程,共计27308人参加学习。

强化执法监督机制,是执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的重要保障。我们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经常性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指导有关执法单位避免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防范同类行政处罚畸高畸低。市司法局联合市人大常委会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七联一体”行政执法能动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七联一体”工作机制,建立杭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例会制度,畅通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线索全方位多元化发现与收集渠道,深化行政执法能动监督工作机制建设。今年5月份,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市司法局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监督“检查扰企”案被选树为典型案例。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来,累计制发工作提示单(工作提示函)120份,切实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规范、指导督促、协调服务作用,不断提升公正公平执法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工作,完善执法裁量标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组织市直单位,各区、县(市)对小过重罚、超期办案、应转执法未转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进行核查,加快行政执法多维模型智能分析应用建设,上架小过重罚、重复检查等监督模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针对您提出的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的建议。我局征求了协办单位市审管办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一致认为:

杭州市根据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和省跑改办统一部署要求,完成了政务服务“八统一”体系建设工作,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主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破除地域差异,实现服务均等化,解决“同省不同标准”问题,确保群众在省内任一窗口提交相同材料、享受同等服务时效;建立“全省统一管控”机制,通过政务服务网实时监测区县(市)执行情况,杜绝线下指南与线上不一致。“八统一”通过标准化固化改革成果,为“掌上办”“一网通办”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升办事事项标准化水平,切实提升了政务服务质效。从2021年以来,杭州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平台)和浙里办(移动端APP),形成“电脑+手机”全渠道覆盖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体系,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从“群众跑腿”转向“数据跑路”,显著提升政府效能与民生满意度。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银行开户、贷款、货物报关、项目申报、招投标等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

下一步,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更多的领域应用,扩大试点范围、拓展应用场景,指导各政务新媒体均开通留言评论功能,便于公众留言反馈,结合实际添加“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政策知识库等链接,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答,提供“浙里办”办事入口,方便公众获取政务服务。

三、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政策制定与执行管理,增强政策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我局征询了相关部门意见,一致认为:

科学性和民主性是制定政策的根本要求,杭州市政府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时,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是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政府立法联系点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我们将政府立法联系点作为杭州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系统性机制创新和多元参与渠道,将科学性与民主性深度结合,形成了一套可推广的“杭州模式”。今年以来,杭州市政府立法联系点数量从38家调整至50家,注重增加基层社区、村代表,以及各级国有企业代表、新经济形态企业代表、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专家代表和中小企业代表等,进一步丰富了代表类型,并实现了各区、县(市)全覆盖,在起草各类政策文件过程中,将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清晰的政策解读能增强政策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可以帮助明确政策边界,避免执行中的随意变动。杭州市职能部门开展多形式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渠道协同、联动传播视频解读、图解政策,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知晓度。开展互动回应,在政府门户网站持续更新“回应关切·解读帮你”“多样化解读”专题,组织制作了《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振消费社零系列扶持政策》视频解读,《关于支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提质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便利措施》等动态解读,“春雨相伴梦想启航”一图读懂春雨计划,并在杭州发布推送。再如,《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出台实施后,市发改委制定宣贯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赋能培训、宣传解读等工作,研究出台60余项《条例》贯彻配套政策,有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公开选聘80位营商环境“体验官”,实际参与和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在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杭州市各部门将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让政策内容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企业需求。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确保各政策文件共同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同时,加强重大政策重点课题研究,将深化基层观测点网络(如乡镇司法所、代表联络站),推动政策科学性与民主性从制度设计向效能释放迭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针对您提出的创新行政监管方式,实现有效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建议。我局征询了相关部门意见,一致认为:

把行政指导服务嵌入行政执法全过程,不断创新行政监管方式,实现有效监管与服务并重,是打造杭州行政执法领域特色精品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杭州市严格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执法服务并重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出台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要科学制定行政检查计划,于每年一季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在全市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亮码检查”,推动所有行政检查活动全上省平台,创新行政监管举措构建规范透明的涉企检查体系,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必须通过“掌上执法”系统主动出示电子执法证和行政行为码,检查事项、依据、结果全程线上留痕、扫码可溯。市市场监管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能随机尽随机,能联合尽联合”的原则,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条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切实减少多头、重复、随意检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以“互动治理”理念构建“点单式”涉企指导预约服务机制,企业可根据自身薄弱环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菜单式”预约合规指导等服务,相关部门按需组建跨部门团队上门,针对性开展指导服务,今年已开展1790余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将信用水平高、监管风险低的优质企业纳入柔性监管“白名单”,以投诉举报、风险预警为监管触发条件,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优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守信免检”“守信少检”。针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非主观故意、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调整免罚、轻罚事项清单范围,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督促企业整改,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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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富阳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20 15:41
信息来源:杭州市司法局 浏览量:

XXX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富阳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针对您提出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公平的建议。我局认为:

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把握好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对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杭州市高度重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相继出台关于深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建立行政裁量权多元基准体系的意见,组织37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开展裁量权基准制定。市直各单位结合本部门的执法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裁量基准,全市细化梳理383个高频行政执法权责事项,制定102个行政处罚等裁量权基准文本、适用37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各级行政机关、辐射各执法领域、跨多个行政行为种类的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组织43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区(县)有关执法人员参与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联合主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的学习培训,通过线上个人自学、集中观看等方式学习《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等课程,共计27308人参加学习。

强化执法监督机制,是执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的重要保障。我们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经常性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指导有关执法单位避免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防范同类行政处罚畸高畸低。市司法局联合市人大常委会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七联一体”行政执法能动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七联一体”工作机制,建立杭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例会制度,畅通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线索全方位多元化发现与收集渠道,深化行政执法能动监督工作机制建设。今年5月份,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市司法局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监督“检查扰企”案被选树为典型案例。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来,累计制发工作提示单(工作提示函)120份,切实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规范、指导督促、协调服务作用,不断提升公正公平执法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工作,完善执法裁量标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组织市直单位,各区、县(市)对小过重罚、超期办案、应转执法未转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进行核查,加快行政执法多维模型智能分析应用建设,上架小过重罚、重复检查等监督模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针对您提出的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的建议。我局征求了协办单位市审管办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一致认为:

杭州市根据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和省跑改办统一部署要求,完成了政务服务“八统一”体系建设工作,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主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破除地域差异,实现服务均等化,解决“同省不同标准”问题,确保群众在省内任一窗口提交相同材料、享受同等服务时效;建立“全省统一管控”机制,通过政务服务网实时监测区县(市)执行情况,杜绝线下指南与线上不一致。“八统一”通过标准化固化改革成果,为“掌上办”“一网通办”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升办事事项标准化水平,切实提升了政务服务质效。从2021年以来,杭州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平台)和浙里办(移动端APP),形成“电脑+手机”全渠道覆盖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体系,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从“群众跑腿”转向“数据跑路”,显著提升政府效能与民生满意度。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银行开户、贷款、货物报关、项目申报、招投标等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

下一步,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更多的领域应用,扩大试点范围、拓展应用场景,指导各政务新媒体均开通留言评论功能,便于公众留言反馈,结合实际添加“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政策知识库等链接,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答,提供“浙里办”办事入口,方便公众获取政务服务。

三、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政策制定与执行管理,增强政策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我局征询了相关部门意见,一致认为:

科学性和民主性是制定政策的根本要求,杭州市政府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时,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是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政府立法联系点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我们将政府立法联系点作为杭州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系统性机制创新和多元参与渠道,将科学性与民主性深度结合,形成了一套可推广的“杭州模式”。今年以来,杭州市政府立法联系点数量从38家调整至50家,注重增加基层社区、村代表,以及各级国有企业代表、新经济形态企业代表、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专家代表和中小企业代表等,进一步丰富了代表类型,并实现了各区、县(市)全覆盖,在起草各类政策文件过程中,将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清晰的政策解读能增强政策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可以帮助明确政策边界,避免执行中的随意变动。杭州市职能部门开展多形式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渠道协同、联动传播视频解读、图解政策,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知晓度。开展互动回应,在政府门户网站持续更新“回应关切·解读帮你”“多样化解读”专题,组织制作了《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振消费社零系列扶持政策》视频解读,《关于支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提质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便利措施》等动态解读,“春雨相伴梦想启航”一图读懂春雨计划,并在杭州发布推送。再如,《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出台实施后,市发改委制定宣贯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赋能培训、宣传解读等工作,研究出台60余项《条例》贯彻配套政策,有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公开选聘80位营商环境“体验官”,实际参与和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在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杭州市各部门将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让政策内容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企业需求。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确保各政策文件共同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同时,加强重大政策重点课题研究,将深化基层观测点网络(如乡镇司法所、代表联络站),推动政策科学性与民主性从制度设计向效能释放迭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针对您提出的创新行政监管方式,实现有效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建议。我局征询了相关部门意见,一致认为:

把行政指导服务嵌入行政执法全过程,不断创新行政监管方式,实现有效监管与服务并重,是打造杭州行政执法领域特色精品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杭州市严格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执法服务并重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出台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要科学制定行政检查计划,于每年一季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在全市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亮码检查”,推动所有行政检查活动全上省平台,创新行政监管举措构建规范透明的涉企检查体系,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必须通过“掌上执法”系统主动出示电子执法证和行政行为码,检查事项、依据、结果全程线上留痕、扫码可溯。市市场监管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能随机尽随机,能联合尽联合”的原则,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条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切实减少多头、重复、随意检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以“互动治理”理念构建“点单式”涉企指导预约服务机制,企业可根据自身薄弱环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菜单式”预约合规指导等服务,相关部门按需组建跨部门团队上门,针对性开展指导服务,今年已开展1790余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将信用水平高、监管风险低的优质企业纳入柔性监管“白名单”,以投诉举报、风险预警为监管触发条件,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优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守信免检”“守信少检”。针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非主观故意、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调整免罚、轻罚事项清单范围,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督促企业整改,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