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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 立法后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2-23 16:40 作者:   来源: 杭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估对象简介

《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8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8月20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本报告编制之日已届满4年。此前于2004年3月1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公布的《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评估目的和内容

为实现检验规章实施效果、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促进社会参与和监督立法的目的,本次评估严格遵循《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及市司法局相关通知要求,对《办法》的实施绩效、立法内容、立法技术及其与上位法的衔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与分析评价,并委托上海段和段(杭州)律师事务所对《办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

1.文本分析法:对《办法》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性解读与评估。

2.访谈座谈调研法:与市残联、无障碍协会等相关部门以及行业领域专家开展专项访谈,搜集相关数据与资料;组织残障人士代表、促进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无障碍环境、设施使用体验、制度需求等建议。

3.问卷调查法:设计并分发调查问卷,重点调研残障人士、老年人及全体社会成员对《办法》的认知度、执行情况和评价等内容。本次评估共计回收有效问卷446份。

4.比较分析法:对比分析《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上位法及兄弟省市相关立法的关系,评估其协调性与先进性。

5.实地调研法:选取交通枢纽、公共建筑、住宅(含老旧)小区、商业场所等相关点位进行实地勘察,验证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际落实情况。

    (四)评估过程

1.准备及文本研究阶段(2025年8月):组建专业评估工作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组织和具体开展形式;全面收集、梳理并研读与《办法》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完成调查问卷等配套文本的起草工作。

2.调研阶段(2025年9月):有序组织开展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及实地勘察等工作,广泛收集各方意见与基础数据。

3.报告撰写阶段(2025年10月):汇总相关调研数据,针对“覆盖率”“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进行分析,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启动评估报告撰写工作,经多次修改与论证后形成最终报告文本。

    (五)主要评估思路及依据

本次评估以调研收集的客观事实和各类评价建议为基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其他省市先进实践经验,对《办法》进行全面评估,旨在为后续立法优化完善工作提供实证支撑。

       二、实施绩效评估

    (一)《办法》实施的基本情况

1.宣传贯彻成效

自《办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构建了“多渠道、分层次”的宣传体系,持续提高政策知晓度:

(1)官方渠道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杭州建设、杭州城管、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杭州法治、杭州检察等)、新闻媒体(浙江新闻频道、钱江晚报)发布《办法》全文解读、政策问答等内容,实现广泛宣播度;

(2)专题培训推进: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杭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无障碍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活动,提升相关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3)社会宣传拓展:结合 “全国助残日”、“无障碍环境建设宣导日”等重要节点,发放宣传手册,强化社会公众认知。

2025年度的专项满意度调查显示,公众对杭州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满意度为94.85%,充分表明《办法》的社会认知度和政策影响力处于较高水平。

2.配套文件制定情况

为贯彻落实《办法》,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先后共计出台或制定了《杭州市无障碍环境改造标准指导意见》《杭州市办事服务大厅信息交流无障碍改造工作意见》《杭州市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建设指导意见》《杭州市市政设施无障碍环境提升改善指导意见》《杭州市无障碍环境融合设计指南》《杭州地铁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杭州市医疗系统无障碍导则》《饭店无障碍基本设施与服务规范》《杭州西湖景区无障碍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无障碍领域首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等20多项配套规范及文件。部分区、县(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区域性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方案,形成上下联动的政策落实体系。

    (二)主要规定的落实情况

1.无障碍设施建设:《办法》确立的“三同步”制度(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执行情况良好,新建项目配套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率、同步施工率均达100%。截至评估节点,全市5069.53公里城市道路缘石坡道覆盖率超90%、盲道覆盖率超80%以上,81座市管人行天桥与地道实现无障碍服务全覆盖,全市2426座公厕无障碍设施覆盖率达77%。创新推进11个“15分钟无障碍环境体验区”(例如:上城区庆春广场15分钟体验区、拱墅区德胜未来社区15分钟体验区、西湖区丰潭文化公园15分钟体验区等等)以商业区、居住区、景区景点、公园广场等为核心辐射区域,通过以点带面的模式,为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社会成员的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服务。为减少质量问题,对新(改、扩)建的项目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各个环节,建立试用体验机制,杜绝无障碍设施增量问题发生。

2.无障碍设施改造:市园文局持续深化165个公园、广场以及17家博物馆无障碍建设;市卫健委坚持数智引领,积极推进无障碍医疗场景应用落地;市残联打造367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示范点建设,成功推动完成121个社区(村)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例如,杭州西站实施无障碍设施升级工程,在广场层和地下停车夹层设置53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车位内标注醒目的无障碍标识,预留宽2.5米、长6米的轮椅通道,同时在地铁站厅层、地下停车夹层、广场层等区域设置无障碍垂梯,各垂梯距离落客区直线距离均控制在50米内,既满足了特殊旅客需求,也提升了全体市民的换乘体验。黄龙体育中心场馆改造项目获评“2023年无障碍环境建设优秀典型案例”;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申报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项目,在第18届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暨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展示推广”大会上,荣获“2021-2023全国5类50项无障碍环境建设精品案例-融合实践十大精品案例”。

3.信息交流无障碍:杭州市以“数字化改革”为重要契机,以行政服务窗口、党群服务中心、公共场所、重点网站以及移动应用APP等为突破口,努力打造信息无障碍数字应用场景,无感支付、智慧医疗、手语姐姐、无障碍导航、无障碍服务在线、数字盲道、升降地桩、小莫数字人等等。其中:杭州市率先成为全国首批高德地图“轮椅导航”试点城市,该功能开启“无障碍模式”后可为用户规划出一条无障碍路线,并在户外导航中规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轮椅无法通行路段,且其在国内城市无障碍点位地图导航中体量最多;后续推动“轮椅导航”升级,涉及医院、行政(党群)服务中心、宾馆酒店、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商场、银行、体育馆等点位完成信息标注。“手语姐姐”小程序于2025年9月更新,推出“以专业译员服务为核心,AI翻译为补充”的模式,不断改进,建立更为专业的信息交流环境。

4.无障碍社会服务:市级政务大厅无障碍改造率达100%,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在政府定价停车场享受停车费减免政策得到落实。2021年,在市残联的指导与杭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支持下,正式成立杭州手语姐姐无障碍交流服务中心,专注手语服务、培训推广及无障碍建设,累计服务听障群体超5万人次。达那福无障碍旅游驿站获得无障碍环境认证(三星级),是全国首个无障碍旅游驿站。杭州市从人文角度出发,在省、市文旅与残联系统的共同推动下,依托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无障碍旅游研究所的专业支持,推出了“看亚运·游杭州”5条无障碍旅游线路。整体而言,杭州市走在全国前列,无障碍社会服务整体较为完善。

5.监督与管理:市城管局通过数字城管更为快速地处置无障碍设施的问题;设置“城市治理优化有奖举报平台”,有效提升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起多渠道系统的联合形式,实现监督与管理。

    (三)《办法》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杭州将无障碍建设作为展现城市温度与文明的重要载体,西湖区三墩镇民生综合体等多个项目荣获全国首批无障碍环境认证最高奖“三星级证书”;杭州达那福无障碍体验服务中心和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农贸市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入选“全国最新十项‘ 无障碍·好设计’”,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斩获多项荣誉。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九成的受访者认为《办法》的实施显著提升了生活品质与城市文明程度。杭州机场“全国首创的24小时手语服务站”、中钱王祠全体职工秉持的“残障人士特别关爱服务理念”,成功塑造了杭州包容、友善、文明的国际城市形象。在满足特殊群体需求的过程中,催生了一批科技应用与创新服务。例如全市建设的300多座“码召车站”,通过扫码、大字体界面、一键呼叫等便捷功能,有效简化老年人打车流程。此类“科技赋能”的解决方案,不仅解决了社会民生问题,也为科技企业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和应用场景。

综上,《办法》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便利性,显著提高了城市整体无障碍水平。围绕亚运会、亚残运会开展的系列无障碍建设与提升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形象,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四)存在的问题

在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85.58%的受访者认为要做好无障碍环境的长效管理、避免设施损坏和被占用。有76.43%的受访者认为应推进现有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优化,有69.34%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新建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有53.55%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有49.2%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教育和宣传培训。相对应的,在座谈会等调研过程中,亦采集到了相关信息,如:地铁口无障碍通道被占用、坡道过于倾斜、盲道被占用、公众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

从不同无障碍场景的满意、不满意评价来看可以发现,目前杭州市交通枢纽(68.16%)、城市交通(58.52%)和城市公厕(35.65%)的无障碍情况满意度较高;最不满意的场景分别是商业场所(43.95%)、小区(36.55%)和宾馆酒店(35.43%)。

经梳理,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

1.无障碍设施存在被占用的情况,调研时发现地铁口无障碍通道被非机动车占用、盲道被共享单车侵占、无障碍卫生间被占用等现象频发;

2.部分无障碍设施在使用时欠缺合理性,设计需进一步优化;

3.公众对于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环境的意识较为薄弱,宣传教育工作需持续深化;

4.部分区域(如商业场所、小区、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建设与改造。

  三、《办法》立法质量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37 号)赋予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立法权限,《办法》的制定系在法定权限、程序范围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未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与同位阶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矛盾。自《办法》实施以来,相关职权未发生调整,《办法》内容及制定程序均具备合法性。

     (二)合理性评估

《办法》的制度设计紧密结合杭州发展实际,内容全面覆盖了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关键领域,设定的管理措施兼具必要性与适当性,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并融入数字化改革等地方特色。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也与实践情况较为契合且适用,具有合理性与前瞻性。

     (三)操作性评估

《办法》的各项规定总体明确、具体,管理流程清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在实践执行中,部分条款的执行仍面临挑战,例如:住宅小区共用无障碍设施维修资金缺乏明确来源,农村地区无障碍建设的推进路径和资金保障机制有待细化,部分新兴业态(如共享单车停放侵占盲道)的管理责任需进一步厘清。

     (四)立法技术规范性评估

《办法》的名称、体例符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条文表述简洁、准确,逻辑结构清晰,概念界定明确,在实际适用中边界清晰,内容明确,规范性较好。

     (五)立法盲点评估

《办法》基本涵盖了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的主要方面。《办法》内容与202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未有明显落后;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未发现条文内容及范围明显不足,与实际所需建设、改造等内容较为适配。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为《办法》实施后的监管及后续落实问题,须通过加强配套监管措施及力度予以规范。

     (六)与上位法衔接情况

《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要求保持一致。与《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同位法之间未发现明显冲突。与2023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比,在应急无障碍服务等方向的规定及罚则部分有所欠缺。但因本《办法》制定时,罚则部分尚未有上位法依据,故无法突破。根据调查情况,市无障碍办会同市卫健委组织召开杭州市一键急救及文字报警系统建设推进会,市卫健委牵头完善了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各相关区、县(市)卫健局具体负责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建设方案落地实施、投入使用、纳入长效管理;执法部门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细化裁量并执行。故《办法》不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形,且已经通过配套措施及条线执法弥补了因上位法修改造成的部分空白,在实践应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评估结论及建议

     (一)评估结论

综合评估认为,《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制度设计科学合理,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绩效显著,公众满意度高,总体实现了预期的立法目标,为提升杭州市无障碍环境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应当继续予以施行。

     (二)评估建议

1.适时启动修订工作,提升立法层级与质量

鉴于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出台,且《办法》实施已满4年,建议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将《办法》的核心制度与实践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提升立法权威性和保障力度,更好地适应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新形势、新需求。

2.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的建议

(1)强化执法协同与监督管理:进一步厘清城管、住建、公安交管等部门在无障碍设施监管,特别是治理侵占盲道、违规占用无障碍车位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强调司法监督在监管体系中的监管作用,对顽固问题适时启动公益诉讼。

(2)优化配套文件体系:注重设计质量,优化配套文件,如设计指南等,从残障人士、老年人、病患者实际使用需求出发,制定优化管理配套文件,避免出现如:人防设施等与无障碍设施功能间功能冲突等现实问题,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到精,提升设施设计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3)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普及融入残疾人权益保障全过程。严格落实禁止歧视残疾人的法律规定,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立自强。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通过多元化传播渠道提升社会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推进科技助力:在无障碍环境建设过程中加入无障碍技术产品应用推广,把无障碍机器人等科技发展成果切实应用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去,体现杭州城市发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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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 立法后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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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估对象简介

《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8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8月20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本报告编制之日已届满4年。此前于2004年3月1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公布的《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评估目的和内容

为实现检验规章实施效果、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促进社会参与和监督立法的目的,本次评估严格遵循《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及市司法局相关通知要求,对《办法》的实施绩效、立法内容、立法技术及其与上位法的衔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与分析评价,并委托上海段和段(杭州)律师事务所对《办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

1.文本分析法:对《办法》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性解读与评估。

2.访谈座谈调研法:与市残联、无障碍协会等相关部门以及行业领域专家开展专项访谈,搜集相关数据与资料;组织残障人士代表、促进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无障碍环境、设施使用体验、制度需求等建议。

3.问卷调查法:设计并分发调查问卷,重点调研残障人士、老年人及全体社会成员对《办法》的认知度、执行情况和评价等内容。本次评估共计回收有效问卷446份。

4.比较分析法:对比分析《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上位法及兄弟省市相关立法的关系,评估其协调性与先进性。

5.实地调研法:选取交通枢纽、公共建筑、住宅(含老旧)小区、商业场所等相关点位进行实地勘察,验证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际落实情况。

    (四)评估过程

1.准备及文本研究阶段(2025年8月):组建专业评估工作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组织和具体开展形式;全面收集、梳理并研读与《办法》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完成调查问卷等配套文本的起草工作。

2.调研阶段(2025年9月):有序组织开展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及实地勘察等工作,广泛收集各方意见与基础数据。

3.报告撰写阶段(2025年10月):汇总相关调研数据,针对“覆盖率”“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进行分析,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启动评估报告撰写工作,经多次修改与论证后形成最终报告文本。

    (五)主要评估思路及依据

本次评估以调研收集的客观事实和各类评价建议为基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其他省市先进实践经验,对《办法》进行全面评估,旨在为后续立法优化完善工作提供实证支撑。

       二、实施绩效评估

    (一)《办法》实施的基本情况

1.宣传贯彻成效

自《办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构建了“多渠道、分层次”的宣传体系,持续提高政策知晓度:

(1)官方渠道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杭州建设、杭州城管、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杭州法治、杭州检察等)、新闻媒体(浙江新闻频道、钱江晚报)发布《办法》全文解读、政策问答等内容,实现广泛宣播度;

(2)专题培训推进: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杭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无障碍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活动,提升相关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3)社会宣传拓展:结合 “全国助残日”、“无障碍环境建设宣导日”等重要节点,发放宣传手册,强化社会公众认知。

2025年度的专项满意度调查显示,公众对杭州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满意度为94.85%,充分表明《办法》的社会认知度和政策影响力处于较高水平。

2.配套文件制定情况

为贯彻落实《办法》,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先后共计出台或制定了《杭州市无障碍环境改造标准指导意见》《杭州市办事服务大厅信息交流无障碍改造工作意见》《杭州市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建设指导意见》《杭州市市政设施无障碍环境提升改善指导意见》《杭州市无障碍环境融合设计指南》《杭州地铁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杭州市医疗系统无障碍导则》《饭店无障碍基本设施与服务规范》《杭州西湖景区无障碍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无障碍领域首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等20多项配套规范及文件。部分区、县(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区域性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方案,形成上下联动的政策落实体系。

    (二)主要规定的落实情况

1.无障碍设施建设:《办法》确立的“三同步”制度(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执行情况良好,新建项目配套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率、同步施工率均达100%。截至评估节点,全市5069.53公里城市道路缘石坡道覆盖率超90%、盲道覆盖率超80%以上,81座市管人行天桥与地道实现无障碍服务全覆盖,全市2426座公厕无障碍设施覆盖率达77%。创新推进11个“15分钟无障碍环境体验区”(例如:上城区庆春广场15分钟体验区、拱墅区德胜未来社区15分钟体验区、西湖区丰潭文化公园15分钟体验区等等)以商业区、居住区、景区景点、公园广场等为核心辐射区域,通过以点带面的模式,为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社会成员的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服务。为减少质量问题,对新(改、扩)建的项目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各个环节,建立试用体验机制,杜绝无障碍设施增量问题发生。

2.无障碍设施改造:市园文局持续深化165个公园、广场以及17家博物馆无障碍建设;市卫健委坚持数智引领,积极推进无障碍医疗场景应用落地;市残联打造367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示范点建设,成功推动完成121个社区(村)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例如,杭州西站实施无障碍设施升级工程,在广场层和地下停车夹层设置53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车位内标注醒目的无障碍标识,预留宽2.5米、长6米的轮椅通道,同时在地铁站厅层、地下停车夹层、广场层等区域设置无障碍垂梯,各垂梯距离落客区直线距离均控制在50米内,既满足了特殊旅客需求,也提升了全体市民的换乘体验。黄龙体育中心场馆改造项目获评“2023年无障碍环境建设优秀典型案例”;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申报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项目,在第18届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暨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展示推广”大会上,荣获“2021-2023全国5类50项无障碍环境建设精品案例-融合实践十大精品案例”。

3.信息交流无障碍:杭州市以“数字化改革”为重要契机,以行政服务窗口、党群服务中心、公共场所、重点网站以及移动应用APP等为突破口,努力打造信息无障碍数字应用场景,无感支付、智慧医疗、手语姐姐、无障碍导航、无障碍服务在线、数字盲道、升降地桩、小莫数字人等等。其中:杭州市率先成为全国首批高德地图“轮椅导航”试点城市,该功能开启“无障碍模式”后可为用户规划出一条无障碍路线,并在户外导航中规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轮椅无法通行路段,且其在国内城市无障碍点位地图导航中体量最多;后续推动“轮椅导航”升级,涉及医院、行政(党群)服务中心、宾馆酒店、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商场、银行、体育馆等点位完成信息标注。“手语姐姐”小程序于2025年9月更新,推出“以专业译员服务为核心,AI翻译为补充”的模式,不断改进,建立更为专业的信息交流环境。

4.无障碍社会服务:市级政务大厅无障碍改造率达100%,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在政府定价停车场享受停车费减免政策得到落实。2021年,在市残联的指导与杭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支持下,正式成立杭州手语姐姐无障碍交流服务中心,专注手语服务、培训推广及无障碍建设,累计服务听障群体超5万人次。达那福无障碍旅游驿站获得无障碍环境认证(三星级),是全国首个无障碍旅游驿站。杭州市从人文角度出发,在省、市文旅与残联系统的共同推动下,依托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无障碍旅游研究所的专业支持,推出了“看亚运·游杭州”5条无障碍旅游线路。整体而言,杭州市走在全国前列,无障碍社会服务整体较为完善。

5.监督与管理:市城管局通过数字城管更为快速地处置无障碍设施的问题;设置“城市治理优化有奖举报平台”,有效提升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起多渠道系统的联合形式,实现监督与管理。

    (三)《办法》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杭州将无障碍建设作为展现城市温度与文明的重要载体,西湖区三墩镇民生综合体等多个项目荣获全国首批无障碍环境认证最高奖“三星级证书”;杭州达那福无障碍体验服务中心和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农贸市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入选“全国最新十项‘ 无障碍·好设计’”,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斩获多项荣誉。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九成的受访者认为《办法》的实施显著提升了生活品质与城市文明程度。杭州机场“全国首创的24小时手语服务站”、中钱王祠全体职工秉持的“残障人士特别关爱服务理念”,成功塑造了杭州包容、友善、文明的国际城市形象。在满足特殊群体需求的过程中,催生了一批科技应用与创新服务。例如全市建设的300多座“码召车站”,通过扫码、大字体界面、一键呼叫等便捷功能,有效简化老年人打车流程。此类“科技赋能”的解决方案,不仅解决了社会民生问题,也为科技企业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和应用场景。

综上,《办法》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便利性,显著提高了城市整体无障碍水平。围绕亚运会、亚残运会开展的系列无障碍建设与提升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形象,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四)存在的问题

在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85.58%的受访者认为要做好无障碍环境的长效管理、避免设施损坏和被占用。有76.43%的受访者认为应推进现有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优化,有69.34%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新建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有53.55%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有49.2%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教育和宣传培训。相对应的,在座谈会等调研过程中,亦采集到了相关信息,如:地铁口无障碍通道被占用、坡道过于倾斜、盲道被占用、公众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

从不同无障碍场景的满意、不满意评价来看可以发现,目前杭州市交通枢纽(68.16%)、城市交通(58.52%)和城市公厕(35.65%)的无障碍情况满意度较高;最不满意的场景分别是商业场所(43.95%)、小区(36.55%)和宾馆酒店(35.43%)。

经梳理,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

1.无障碍设施存在被占用的情况,调研时发现地铁口无障碍通道被非机动车占用、盲道被共享单车侵占、无障碍卫生间被占用等现象频发;

2.部分无障碍设施在使用时欠缺合理性,设计需进一步优化;

3.公众对于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环境的意识较为薄弱,宣传教育工作需持续深化;

4.部分区域(如商业场所、小区、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建设与改造。

  三、《办法》立法质量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37 号)赋予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立法权限,《办法》的制定系在法定权限、程序范围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未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与同位阶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矛盾。自《办法》实施以来,相关职权未发生调整,《办法》内容及制定程序均具备合法性。

     (二)合理性评估

《办法》的制度设计紧密结合杭州发展实际,内容全面覆盖了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关键领域,设定的管理措施兼具必要性与适当性,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并融入数字化改革等地方特色。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也与实践情况较为契合且适用,具有合理性与前瞻性。

     (三)操作性评估

《办法》的各项规定总体明确、具体,管理流程清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在实践执行中,部分条款的执行仍面临挑战,例如:住宅小区共用无障碍设施维修资金缺乏明确来源,农村地区无障碍建设的推进路径和资金保障机制有待细化,部分新兴业态(如共享单车停放侵占盲道)的管理责任需进一步厘清。

     (四)立法技术规范性评估

《办法》的名称、体例符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条文表述简洁、准确,逻辑结构清晰,概念界定明确,在实际适用中边界清晰,内容明确,规范性较好。

     (五)立法盲点评估

《办法》基本涵盖了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的主要方面。《办法》内容与202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未有明显落后;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未发现条文内容及范围明显不足,与实际所需建设、改造等内容较为适配。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为《办法》实施后的监管及后续落实问题,须通过加强配套监管措施及力度予以规范。

     (六)与上位法衔接情况

《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要求保持一致。与《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同位法之间未发现明显冲突。与2023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比,在应急无障碍服务等方向的规定及罚则部分有所欠缺。但因本《办法》制定时,罚则部分尚未有上位法依据,故无法突破。根据调查情况,市无障碍办会同市卫健委组织召开杭州市一键急救及文字报警系统建设推进会,市卫健委牵头完善了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各相关区、县(市)卫健局具体负责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建设方案落地实施、投入使用、纳入长效管理;执法部门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细化裁量并执行。故《办法》不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形,且已经通过配套措施及条线执法弥补了因上位法修改造成的部分空白,在实践应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评估结论及建议

     (一)评估结论

综合评估认为,《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制度设计科学合理,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绩效显著,公众满意度高,总体实现了预期的立法目标,为提升杭州市无障碍环境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应当继续予以施行。

     (二)评估建议

1.适时启动修订工作,提升立法层级与质量

鉴于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出台,且《办法》实施已满4年,建议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将《办法》的核心制度与实践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提升立法权威性和保障力度,更好地适应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新形势、新需求。

2.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的建议

(1)强化执法协同与监督管理:进一步厘清城管、住建、公安交管等部门在无障碍设施监管,特别是治理侵占盲道、违规占用无障碍车位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强调司法监督在监管体系中的监管作用,对顽固问题适时启动公益诉讼。

(2)优化配套文件体系:注重设计质量,优化配套文件,如设计指南等,从残障人士、老年人、病患者实际使用需求出发,制定优化管理配套文件,避免出现如:人防设施等与无障碍设施功能间功能冲突等现实问题,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到精,提升设施设计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3)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普及融入残疾人权益保障全过程。严格落实禁止歧视残疾人的法律规定,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立自强。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通过多元化传播渠道提升社会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推进科技助力:在无障碍环境建设过程中加入无障碍技术产品应用推广,把无障碍机器人等科技发展成果切实应用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去,体现杭州城市发展特色。